一、房源情况
(一)房源位置
海信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吴兴路157号2号楼,共有房源96套,建筑面积约10041平方米,房屋属性为产权型,建设单位为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海信绍兴路66号咨询电话:400-810-0532转412
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甲1号楼,共有房源303套,建筑面积约30020平方米,房屋属性为产权型,建设单位为青岛万毅置业有限公司。万科未来城咨询电话:400-810-0532转227
(二)户型面积
海信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为93.92㎡-132.04㎡,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为80.36㎡-114.34㎡,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
(三)销售价格
海信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销售均价每平方米11751元,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销售均价每平方米7364元(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在土地出让前,由国土资源房管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每套房屋单价由开发企业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面积,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应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购买。
二、配售资格
(一)配售范围
1.单位范围。注册在市北区的企业和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含驻区中央、省属单位)。
2.人才范围。上述单位2012年11月6日(含11月6日)后引进的,符合《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发〔2015〕27号)规定的第一至四层次人才(附件1)。
(二)配售条件
本次在配售范围内可申请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的引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北区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
2.户籍在青岛市或持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青岛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福利政策分房(含部队分房);在申请之日前房产转移不满5年的不能申请(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4.申请人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未享受过促进人才引进的购房补助、住房补贴或免收租金人才公寓政策,未参与分配过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公租房(含原廉租房)等补贴补助政策;
6.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三、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公寓配售按申请登记、申请审核、资格复审、评分排序、配售前公示、公开选房、签约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申请登记
1.申请登记时间
自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1日(9:00-17:00)。
2.申请登记受理主体
符合本次配售范围及条件,且有配售意向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选择层次高的一方申请)。
3.申请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①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申请表(附件2);
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请人为单身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本人出具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申请人为离婚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或山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证原件、离婚后未再婚声明及复印件2份;
③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证明内容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无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且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转移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④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劳动(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申请人需提供《青岛市职工个人参保证明》,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qdhrss.gov.cn/),自行打印在市北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⑦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申请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附件3);
⑧获奖或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⑨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所在单位可于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1日(9:00-17:00),组织本单位申请人统一前往实地看房。海信绍兴路66号咨询电话:400-810-0532转412;万科未来城咨询电话:400-810-0532转227。
(二)申请审核
用人单位采取审核申请材料、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单位人事专员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申请人申请材料、《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公示情况(含照片、电脑截图等纸质资料)报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送地点:青岛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公共服务大厅(地址: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
(三)资格复审
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海信、万科项目人才公寓配售工作组(以下简称配售工作组),对入围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进入评分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评分排序
配售工作组按照《青岛市市北区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配售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附件5)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按房源数量120%(含20%备选人员)确定拟入围人选。
(五)配售前公示
1.公示。配售工作组拟于2018年12月下旬将申请人排序结果和拟入围人选(含备选人员)名单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告。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配售工作组予以登记备案,并于公示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在市北政务网进行公告,公告包括正式入围名单(含备选人员)、选房办法等。入围申请人于公告指定日期持身份证到配售工作组指定地点领取《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购买资格通知书》。
(六)公开选房
1.配售工作组按照备案的入围名单(含备选人员)及选房办法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和《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购买资格通知书》按顺序选房。
2.申请人到场依顺序在规定时间内未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选择,下一申请人按选房顺序名单依次递补选房;迟到而错过挑选位序的,排在当日上午(或下午)其余尚未选房的入围申请人之后选房;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入围申请人挑选后仍有房源的,由备选人员按顺序依次继续选房。
4.选房结束后,配售工作组发放《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购房定位通知单》,载明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购房屋楼号、单元号和门牌号等信息。
(七)签约备案
1.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持《海信绍兴路66号、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购房定位通知单》及其他证明材料与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万毅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缴纳房款等费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申请人不得购买(含网签)其他任何房产,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签约结束后,配售工作组将签约情况报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人才公寓的产权和使用管理
1.产权型人才公寓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超过5年但不满10年需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超过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补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2.产权型人才公寓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不得擅自将所购买的住房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且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之内的,按原价格收回购房人所购买的人才公寓。
3.产权型人才公寓购房人5年内调离本区的,由政府按原价格回购或者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
4.配售工作结束后,由市北区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致函青岛市房产交易中心,在房产交易中心系统内跟踪控制房产变化。房屋定期巡查工作由人才公寓管理机构负责。
五、相关责任
1.对弄虚作假骗取分配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公寓,5年内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2.人才公寓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公寓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监督电话:58771878
六、有关要求及资料下载方式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人才公寓配售工作,委派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务必于2018年11月18日17时前完成资格初审及公示,并按申请审核时间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beirencaigongyu@163.com。
2.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
市北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
市北区人才公寓配售工作咨询电话:400-810-0532转586
>>>>青岛新闻网看房车:11月10日双线齐发,胶州不限购均价低至11500元/㎡,海阳海景房均价6000元/㎡,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看房车”,每周看房优惠信息早知道!
西瓜小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