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济南土地市场第一推,孙村片区,4宗低密度居住用地。其中1宗30438平方米用地,要求拿地企业建设的全部住宅商品房自持70年产权,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

今年济南土地市场第一推,孙村片区,4宗低密度居住用地挂牌出让条件出来了!4宗用地位置:位于科创路以南、科新路以北、春暄路以东,中烟地块的南侧,往东大约1公里就是彩虹湖,远离工业区,处于孙村工业园区的周边,靠近济南最大的奥特莱斯,按照片区规划,是依山傍水的魅力新城。

出让条件:

供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建设完毕,

4宗用地规划建设公园绿地、建设15班额幼托、建设48班额小学、建设公共停车场,建成后全部移交高新区管委会。

并且,其中1宗30438平方米用地,要求拿地企业建设的全部住宅商品房自持70年产权,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

在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明确要求:同一片区内多宗土地一并出让整体实施,一并出让的多宗土地具有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关系。

A-2地块30438平方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文件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规定,土地竞得人在A-2地块内建设全部住宅商品房自持70年产权,优先租赁给驻区企业职工,户型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一次签订租赁协议不超过五年。

上述租房者须为在高新东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并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连续24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A-1的63181平方米地块

为实现高新东区职住平衡,满足驻区职工生活需要,土地竞得人在A-1地块内建设的全部住宅商品房,优先销售给高新东区企业职工,户型不大于140平方米,销售价格按预售时市建委备案的孙村片区控规范围内的政府指导价,且五年内不得涨价,五年后,上述商品房如有剩余房源,方可对社会销售。

上述购房者须为在高新东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并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连续24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土地竞得人须承诺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并就近搭配相应的公共停车场(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及搭配的公共停车场(库)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辖区街道办事处。

土地竞得人须出资建设孙村片区中烟南侧地块X-2(1.05公顷的15班幼托),建设费用约5300万元,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监督实施,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配套教育设施出资建设协议书》。

A-4的60496平方米地块

土地竞得人须出资建设孙村片区中烟南侧地块X-1(5.05公顷的48班小学),建设费用约23000万元,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监督实施,土地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签订《配套教育设施出资建设协议书》。

同时,为完善片区居住环境,土地竞得人须配建地块D-1(1.00公顷的公园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高新区管委会,由高新区城管局负责监督实施。

山东商报新媒体记者史尚静

山东商报新媒体编辑张同霞

综合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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