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审查服务指南
2017-11-21
一、用于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权籍调查成果,权利人应申请成果审核。
二、权利人到成果收件窗口申请办理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审核。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三)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四)海籍调查表(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五)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六)不动产测量报告纸质成果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原件);(七)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收件窗口—成果管理利用处—申请单位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和地址: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南区巫峡路9号 咨询电话 8266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