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测绘成果审查服务指南
2017-11-17
一、用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屋预权籍调查成果,权利人应当申请房屋预权籍调查成果审核。
二、权利人到成果收件窗口申请房屋预权籍调查成果审核。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三)公安机关出具的街道门牌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四)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五)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变更文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七)整套规划批准图纸及配套光盘(原件);(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九)共有部位服务使用说明、保温层做法说明、建筑结构说明、阳台封闭情况说明、容积率统计表、房屋用途统计表、规划变更情况说明(原件);(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及人防平面图(原件);无人防工程应出具相关证明(无人防具结书原件或人防异地建设费缴纳证明复印件);(十一)不动产测量报告纸质成果及相应的电子数据(原件);(十二)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收件窗口—成果管理利用处—申请单位
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和地址: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南区巫峡路9号 咨询电话 8266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