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二线城市的买房热潮推动下,用假离婚来规避限购限贷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北京、深圳、广州、西安、成都等城市已经通过“认房又认贷”政策、房产摇号新政以及一些技术手段堵住了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途径。

在一二线城市的买房热潮推动下,用假离婚来规避限购限贷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北京、深圳、广州、西安、成都等城市已经通过“认房又认贷”政策、房产摇号新政以及一些技术手段堵住了通过离婚规避新政的途径。

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对公积金的提取的条件做出重大调整,其中规定违规者3年内不得申请提取和贷款,以此严查为购房而“假离婚”的现象。

杭州严查“假离婚”

1、职工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

解读:此条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重点支持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对异地缴存且杭州户籍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置业给予支持;

此外,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2、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后公积金封存满半年可提取

解读:此条主要规范非本市户籍离职员工公积金转移和提取政策。

一是提高异地转移办理条件,从无缴存时间要求到要求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将异地转移办理前置条件确定为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有利于控制套取行为。

二是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需封存半年后才可提取。“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有利于防范“假离职提取”。

3、“假离婚购房”提取公积金将被严查

解读:通过同一房产频繁买卖交易或同一购房人频繁登记离婚和结婚,以本人购房或其配偶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是目前最常见的两种套取方式。曾有同一套较小面积房产一年内买卖交易十余次的情况,购房人甚至未实地查看过房屋,更谈不上居住,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也存在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为套取住房公积金而登记结婚的情况。

5月底,中国政府网发文称,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为了进一步控制假离婚的购房现象,在最新的公积金改革中,提出了各加严格的审查工作。

4、每年可提取一次

解读: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次数和限额。

5、取消本市户口职工满一定年龄辞职后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解读:以往杭州公积金提取规定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此次《通知》取消了这一做法,与外来户籍人口作出同样规定。

6、违规提取者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解读:明确了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及职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职工仅靠行政处罚、退回提取资金是不够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影响到此后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警示作用较大,威慑力较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惩治手段。

多部门联手,假结、离婚以后露头就打

今年4月,央行等31部门也出手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对婚姻登记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继限购、限价、限贷之后,假离婚这个规避限购限贷的方法,终于被列入调控的精准打击范围。

此次出台的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门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卫计委等部门将协助分享信息。

另外,今年5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自此,弄虚作假的“套路”行不通了。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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