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

7月30日,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该局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处罚通知。根据处罚公告,接群众举报,2018年7月11日22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市北区宜昌路16号地块项目工地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施工人员使用一台小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

据悉,此次已经不是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次违规,早在2016年11月,该公司就曾因为扬尘污染严重被青岛建委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2016年11月3日,青岛市建委发布《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回头看”查处情况的通报》,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此后,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屡次再犯。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系统显示的处罚情况:

1、2017年10月23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第二十六条,对该公司处二万元人民币罚款。

2、2017年9月21日,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对该公司处四万元人民币罚款。

而此次被青岛市环保局处罚,已经是在青岛第四次违规。

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何来头?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得知,该公司正式成立于2016年8月2日,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企业法人股东。

房地产业界人士表示,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短短不足2年,已经先后被青岛建委、环保局处罚4次,实属业界罕见。

另悉,就在上月(6月5日),因高坠事故合肥蓝光房地产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停工。而调查显示,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之一正是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通知称,2018年6月5日,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高新区蓝光雍锦花园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该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月”及合肥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影响极其恶劣。

对于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房地产界并不陌生,其“声名大噪”的一次,是在2016年7月20日。在位于市北区宜昌路16号的一宗土地拍卖中,四该公司经历142轮挂牌和225轮限时竞价,最终以12520元/㎡楼面地价竞得该地,溢价率高达203.88%!总价9.97亿元!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地王”一时风头无限。

据报道,竞拍当时,该地块周边的二手房均价才11000元/㎡,所以蓝光给了周边楼盘甚至青岛各楼盘一个涨价的理由。新地王诞生引发了岛城开发商的一次集体狂欢。"蝴蝶效应"下各家开发商“凑趣”纷纷宣布欲涨价。

为此,有行业人士曾大批蓝光是“害群之马”,一方面拉高了周边房价,让置业者无端承受更多债务压力;另一方面,高昂的地价让当地居民对土地盲目乐观,将来加重政府拆迁成本。目前,该项目以“蓝光黑钻公馆”在售,项目口碑业界褒贬不一。

针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次违规被处罚,业界人士表示,“违法成本太低,区区四万元罚金很难能起震慑作用,这家公司为了赶进度无所不用其极,在巨大利益面前,置法律法规和民众利益于垃圾桶。”更有行业内人士表示,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连4次触碰法律法规,而至今丝毫未影响其项目,这实在是令人震惊!

针对青岛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后续整改行为,本报(本号)将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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