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30日,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该局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处罚通知。
7月30日,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该局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处罚通知。根据处罚公告,接群众举报,2018年7月11日22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市北区宜昌路16号地块项目工地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证明的情况下,施工人员使用一台小挖掘机、运输车辆等设备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4万元。
据悉,早在2016年,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曾因为扬尘污染严重被青岛建委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2016年11月3日,青岛市建委发布《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回头看”查处情况的通报》,对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系统显示的处罚情况:
1、2017年10月23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第二十六条,对该公司处二万元人民币罚款。
2、2017年9月21日,青岛市环保局市北分局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对该公司处四万元人民币罚款。
而此次被青岛市环保局处罚,已经是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青岛第四次违规。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查询得知,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2日,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企业法人股东。
青岛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短短时间,已经先后被青岛建委、环保局处罚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