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住房问题是民生的基本问题之一。20年来,青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逐步完善,住房建设步伐加快,住房消费有效启动,居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康居公寓保障性住房项目(主片区)。

【编者按】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住房问题是民生的基本问题之一。20年来,青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逐步完善,住房建设步伐加快,住房消费有效启动,居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青岛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从1998年末居住面积13.42平方米,至2017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32.7平方米,居住条件、居住质量明显改善。青岛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的时期。

我市首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开配租,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申请家庭现场选房。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建设的序幕。在前期一系列政策制度创新的基础上,2011年以来,青岛住房保障在建设规模、保障数量等方面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各项政策日臻完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建立起了覆盖不同群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第二轮(2011—2013年)、第三轮(2014—2016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以及“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9.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6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8万套、限价商品住房2.2万套,累计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6.7万套,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海怡新城公租房项目交付使用,被保障家庭喜迁新居。

●配租2.1万余套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房

在保障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我市逐步将外来公务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纳入到了保障范围。截至2017年末,我市共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2.1万余套,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

●创新经限房轮候排序计分制度

为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售管理,2012年,我市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按照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状况等因素综合计分,依据得分高低排序轮候选房,进一步体现困难优先、公开公平的分配原则。

海怡新城公租房项目交付使用,被保障家庭喜迁新居。

公共租赁住房成为住房保障主力军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工作要求,2014年7月24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重大创新调整:合理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统一申请审核,优化审批流程

新政策将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并核发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放宽申请条件,扩大保障范围

并轨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低收入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从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放宽为不超过2936元。符合实物配租的条件、尚未取得实物保障的家庭,若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即不超过1810元/月);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则可申请租赁补贴。

2016年以来,我市逐步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将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并举,确立了我市住房保障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新体系。

实行差别化租金和梯度退出机制

我市住房保障并轨后,实行差别化租金机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

在实施差别化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梯度退出”制度。若承租家庭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据其收入变动调整租金水平,若收入完全超过了保障标准,且无其他住房的,承租人可根据个人意愿继续租住,并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为承租家庭提供了一个更加稳定的居住环境。

不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服务水平

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经营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和物业服务工作;对分散配建或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物业服务纳入所在项目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对承租政府投资建筹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市财政根据其家庭收入予以适当补助。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的家庭,物业费多层住房每月每平方米补助0.2元,高层住房每月每平方米补助0.6元;对高于低保边缘标准的家庭,物业费高层住房每月每平方米补助0.3元。

白沙上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我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连续十二年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实事中来。截至2017年末,我市已累计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7.5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我市保障房项目先后荣获2次“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3次“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解决和改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以及人才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以上,为将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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