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将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东营、泰安、临沂市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将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东营、泰安、临沂市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省各市分别建成1-2个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其中,济南、青岛、烟台市要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率先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实施意见共有35条,从发挥城市规划和安全标准科学引领作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快重点产业安全升级改造、加快城市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等9大方面对推进全省城市安全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举措等做了安排部署。
根据《青岛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将重点围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强化职业健康管理、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建设9项主要任务展开。到2020年,我市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显著改善,一般事故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和治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记者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