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下午,记者从从菏泽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根据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购和二手住房限制转让期限的有关规定。
大众网菏泽·海报新闻12月19日讯(记者徐德波)今天下午,记者从从菏泽市住建局获悉,市住建局根据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购和二手住房限制转让期限的有关规定。
菏泽市住建局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菏泽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转让期限规定的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14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取消了新购和二手住房限制转让期限的有关规定。
2017年11月份,我市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有关规定出台后,有不少准备购买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货币化补偿的市民,因不能办理过户而无法购买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转让期限规定的愿望十分迫切。近年来,受转让期限规定的影响,我市二手房交易价格出现同比增长较快的势头。为了防止商品住房价格出现大的波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过认真调查和评估,我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大众网济南12月19日讯18日,山东菏泽在全国率先取消住房限售措施,包括此前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19日上午,海报新闻记者采访了山东省住建厅房产处工作人员。据他介绍,他们也是通过媒体的报道才了解到的情况,菏泽住建局并没有向他们进行备案,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目前正在调度了解有关情况。菏泽出台这一措施,并不说明各城市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取消限售措施。
另据大众网12月18日讯 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通知称,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这是全国首个明确宣布取消住宅限售措施的城市。(记者李兆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