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了,在北京租房的扣除标准是15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了,在北京租房的扣除标准是1500元。

本来租房抵扣个税是一件好事,但最近不少房租和租客都因此受到了困扰。

原因还是在税,另外一个税——出租房屋的纳税。

申报个税?房子就不租了

不止一位粉丝向我们“吐槽”,当他们和房东商量自己想租房抵扣个税,需要填写房屋和房东相关信息时,被房东一口回绝!

“房东直截了当和我说,因为一旦填写了这些信息,将来他就要交出租房屋的税,一年四五千块钱的税。要么让我把租房的税钱出了;要么就合同作废,房子不租给我了。”粉丝说。

算一笔账,年收入20万元的人,1500元的房租扣除标准,每月只能减少150元的个税。和出租房屋索要缴纳的几千元税钱相比,显然不合适。

再者,原本房东出租房屋很少有纳税的情况,现在要让房东突然多出了这么一笔开销,房东自然不愿意。

出租房屋到底交多少税

昨天,一些论坛和群里流传着许多出租房屋需要交多少税的说法和帖子。

比如个税8%,房产税4%,增值税1.5%,加起来13.5%;

还有昨天疯传的房东要交20%的房产税;等等

我们发现,这些帖子都是错误的!

那么今天就先给大家说一下出租房屋到底要交多少的税。

个人出租住房的纳税有两种计税方式,按分税种方式或综合征收率。

分税种方式比较复杂,包括了增值税、附加税、个税等等很多项。

综合征收率就比较简单了,就是一个统一的税率。

在北京,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开发票就是大家常说的5个点。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月的租金是5000元的话,那么应该是不到250元(5000元先除去税钱再乘以5%)的税钱。

再对比一下个税抵扣。

以扣除五险一金之后每月收入10000元为例,假设只符合房租抵扣项目,无其他抵扣项,如果不申请房租专项扣除,应交税适用10%的税率,缴个税290元。如果用1500元的房租抵扣,则每月缴税140元。可以少150元的个税。

如果扣除五险一金之后每月收入20000元,假设只符合房租抵扣收入,无其他抵扣项,如果没有专项扣除,应交税适用20%的税率,缴个税1590元。如果用1500元的房租抵扣,则每月缴税1290元。每月省300元。

个税抵扣就一定意味收出租税吗?

再说说个税抵扣就一定意味着要收房屋出租税吗?

首先,如果严格来说,按照我国的法律,个人出租房屋并取得收入,是需要纳税的,这是法定的,和个税抵扣无关。

不过,从实际来看,这么多年来,除了一些需要提取公积金等原因要交税开发票,个人出租房屋很少有纳税的。所以大家也都没有出租房屋纳税的习惯。

其实,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纳税问题,并没有“揪着不放”,一般除了主动申报纳税的,都不会去查税。

当然,这其中也是有个人出租房屋的情况很难核实,征管难度大的原因。

而这次个税抵扣政策,也是本着“充分相信个人”的原则,由个人申报信息。所以从本意上看,这次税务部门并没有借此掌握出租房屋信息,用于出租房屋纳税的用意。

但是大家还是会很担心,因为个税抵扣需要填报的信息包括房东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屋的坐落地址等等,这些都是房屋租赁的有效信息。万一以后税务部门拿出来这些信息,“翻旧账”要求纳税呢?毕竟,偷税漏税可不是闹着玩的。

问题的根源在哪?

现在这件事就僵在这里了,那该怎么办呢?

有些人说,税务部门应该出面做出一个解释,这次个税抵扣申报不会挂钩出租房屋征税,这样房主和租客都安心了,大家也就敢申报了。

其实没那么简单。

税务部门很难出面进行这样的表态或解释。

因为出租房屋纳税是税法规定的,税务部门只是执行机关,如果税务部门表态说租房不用交税,那么就是违法了税法,税务部门就违法了,所以税务部门不可能去“背这个锅”。

和税务内部人士聊过,其实从税务机关本无意借此机会征收出租房屋的税,但要做出明确表态不征收,也并不现实。

从这里,大家可以看出来问题的根源在哪儿了吧?

没错,就是税法。

该修法减免出租税了

所以,要寻求这个问题根本解决,症结点就在于税法。

从去年开始,国家把大力发展住房租赁这一块儿提到了很高的位置,并纳入了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中,提出了“租购并举”的方针(注意,“租”可是放在前面,位置可不是随便放的)。

那么既然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大家把房子拿出来提供出租,那么就应该要有鼓励的政策,比如出租房屋税收的减免等。

优惠政策其实有很多种方式,除了直截了当地减免房屋出租税外,还可以采取在交易税中抵扣的方式。

比如房主出租房屋如果这些年一共纳了3万元的税,那么在房主把这套房屋出售时,就可以抵扣3万元的交易税费。

当然,税法的修改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且不仅涉及税务部门,还包括人大、财政等部门。

但既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国家已定的重要方针,那么就应该拿出一些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鼓励老百姓拿出房子去出租。

再说一句简单的话,本来过去出租房屋就收不了多少税,何必再纠结这个税,少收一些或者不收,不是个皆大欢喜的事么。

而且,近期已经有因为担心纳税,或是阻拦不了租客申报,房东有因此涨房租的冲动,如果处理不好,造成房租的大涨,带来的社会问题也会很大。

所以,真是到了切切实实研究解决这件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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