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青岛市民王女士通过半岛网热线80889232反映,2018年11月,想要购置婚房的她,通过Q房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
半岛网3月12日消息 房子没买成,却面临数万元的中介费、违约金。近日,青岛市民王女士通过热线反映,2018年11月,想要购置婚房的她,通过Q房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签完购房合同后,王女士得知房子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短期内都无法办理,担心面临不确定风险,于是解除了合同。但令她意外的是,Q房网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居间合同约定支付3万余元的中介费、违约金。
热线: 签完购房合同才知土地使用权登记“难办”
“我是2018年11月4日,跟李沧区书院路Q房网(华易春之都店)张店长以及房主,签订的合同。”王女士说,房子是自己准备用作婚房的,前期通过Q房网工作人员带看,觉得还不错。“签合同的时候,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一栏写着‘因土地资料尚不完备,土地使用权登记待办’。”王女士说,她曾提出把土地信息缺失这一个问题写到合同里面,但当时Q房网张店长说跟业主关系很好,“这些都不是什么问题,都很简单的事,签完合同这两天就让房主把这事办了,就不给你在合同里单独约定了”。
房产证(当事人供图)
“此后一个星期,我们一直联系Q房网询问土地信息的办理进度。”王女士说,“因为中介迟迟没给答复,我自己联系了房主,这才知道这个问题解决不了。”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心里不踏实的王女士提出协商取消购房合同,“但Q房网说业主让我们要么正常付房款,要么按房屋全款的30%支付违约金。”王女士表示,无奈之下她再次直接找到房主,“最后,我们和房主协商达成了解约,前期支付的1万定金归房主所有。”
质疑: 房子“有瑕疵”,还得付中介费?
居间服务合同(当事人供图)
“房子取消交易了,本以为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了。”王女士说,2018年12月14日,她收到了Q房网《履约催告函》,要求支付中介费30240元;2019年2月25日,又收到了起诉状以及青岛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的传票。王女士说,此时她才发现,之前跟中介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中有一条,“甲乙双方就该房屋签署《青岛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即视为丙方的居间服务已完成,丙方有权收取居间服务费”。王女士认为,Q房网提供的房源本身“有瑕疵”,最终自己却要承担数万元的各种损失,她无法接受。
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一份原告为青岛云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上看到,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王女士)支付居间服务费30240元及利息,并支付原告迟延违约金”。
Q房网:中介已经履约服务费可协商
对此,记者联系到李沧区书院路Q房网(华易春之都店)张店长。他表示,“房东的房产证上写着土地信息缺失,当时王女士的男朋友认为土地信息能够办出来,他的朋友办出来过。但是作为房产中介,我们没有这项业务,因为我们涉及不到。”张店长补充道,“没有土地信息的房子,包括银行贷款、交易中心过户都没有问题。”
“虽然这个房子没有过户,但是前期,我们带看、签署买卖合同、找对接的银行、跟着房东去查土地资料、去国土资源局,我们确确实实是干过活了,并不是光签一个合同什么活都没干。”对于中介费用的收取问题,张店长表示,“收全额的话客户不一定给,不行的话就收一半或者其他的一个比例。”
律师:土地使用权缺失房屋交易有风险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夏冰律师。夏冰律师认为,“中介的责任就是居间,中介就是居间机构,促使双方达成买卖合同,至于达成合同之后如何履行,双方是否再协议解除购房合同,跟中介没有关系了,因为他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我认为,中介服务内容已经完成了,除非协议中有特殊的约定,中介有权收取中介费。”
至于王女士提出的,房屋本身土地使用权方面存在瑕疵。夏律师说,“如果中介在服务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了购买人,需要再另案处理了。”
那么,房产证上写着“土地使用权登记待办”的房子,实际交易过程中能顺利过户、贷款吗?是否存在风险?夏律师表示“能发证的话可以办理(过户)。贷款取决于银行能不能接受。”但他同时提示,购房者购买二手房时,如果遇到土地手续不全的房屋,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风险不见得是不能过户,可能会发生一些别的费用。所以必须了解清楚为什么没有土地信息,才能了解清楚其中的风险。土地权属的瑕疵是在什么方面,随着实际问题大小的不同,所要承担的风险也不同。”
截至发稿前,王女士告诉记者,与中介仍未达成一致。后续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文秦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