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对万科桃花源、魅力新城等十四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计1904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公开销售。

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对万科桃花源、魅力新城等十四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计1904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公开销售。本次公开销售按照困难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销售范围面向至持有有效《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家庭。

按照销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在市人大、市政协、市中公证处以及市民代表的共同监督下,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办理申购登记且符合条件的2283户家庭进行了计分排序,依据得分高低确定了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其中,1904户家庭进入正式入围名单、379户家庭进入候补名单。计分排序过程于2019年7月21日通过媒体公开播出。同时,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以(2019)鲁青岛市中民字第5136号公证书依法予以公证。

依据销售公告的规定,入围名单、选房顺序、选房地点及选房开始时间于2019年7月22日在媒体、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按照轮候选房程序和安排,选房工作于7月25日上午8:00开始,至8月18日15:15结束,1904套房源全部定位完毕。选房期间,工作流程细致高效、选房秩序井然。本次选房持续时间较长,当日参与选房的很多市民较早来到现场查看户型图、楼盘表,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许多选房群众对我局在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这次能够参与最后一次经济适用房申购登记并有幸入围,最终选到了自己满意的房子,感到非常高兴并打心眼里感谢政府的惠民政策,称赞这是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的又一件实事。

本次经济适用房销售结束后,青岛市市经济适用房房源已全部配售完毕,1904户家庭又圆了安居梦。怎么样,你圆梦了吗?说起住宅,还有个消息要告诉大家!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重点一

土地征收 防止随意侵占土地加大补偿力度

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

同时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因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片开发建设及法律规定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征收集体土地。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个规定。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

如果绝大多数农民不赞成补偿方案,要通过听证的方式,如果群众对这个方案不满意,要适当地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重点二

宅基地 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住宅。针对社会关注的城里人是否能去农村买宅基地?答案是目前肯定不行。

重点三

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 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可以直接入市流转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这是对我们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一个重大的一个突破,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享受同等的待遇,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破除我们城乡二元体制。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系到当今土地供应格局的变化,对于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有望缓解用地相对紧张局面。不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先要符合规划,而且还要依法登记,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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