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 “ 放管服 ” 改革工作精神,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 “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 工作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精神,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多举措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自12月23日起,将在青岛市市内三区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据悉,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文字内容、格式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CA认证、日志留痕等多种方式保证证照安全,权利人可以一键存储,随时查用。

自23日起,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即登即签,秒间到达。

交纳相关登记费用后,权利人即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银行等金融机构可登陆 “ 青岛市不动产远程申请及查询系统 ” 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核发纸质版证书(证明)。

同时,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使用者可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在线核验电子证照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电子签章,在登记完成后即时加盖,减少了颁发纸质证书过程中缮制、加盖实体印章、领取、保管的麻烦,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具有易使用、防篡改、可验证的特点,降低了权利人管理和丢失风险,大大提高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舒适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深化 “ 一次办好 ” 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创新突破,逐步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方式,实现各部门互认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来源  记者  李德银、齐鲁晚报 • 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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