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三口之家住房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原则上住房租赁补贴占市场平均租金的比例与公租房租金优惠比例保持一致。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月2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关于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结合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数量和实物配租保障面积标准等情况以家庭为单位确定。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

此次保障范围覆盖西海岸新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按照梯度保障、稳步推进、动态调整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租赁补贴为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重点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予以保障。

补贴标准方面,要结合各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分类确定。原则上住房租赁补贴占市场平均租金的比例与公租房租金优惠比例应保持一致。建立住房租赁补贴标准随市场平均租金变化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出,新就业职工住房租赁补贴重点面向新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发放,相关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审核和发放程序等按照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政策办理。

(记者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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