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即日起我“中心”暂停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登门见证服务、进社区服务及涉及外业查勘的业务,重启时间另行通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登记服务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即日起我“中心”暂停双休日服务、午间服务、登门见证服务、进社区服务及涉及外业查勘的业务,重启时间另行通告。

广大市民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建议选择线上办理方式,既能及时办理业务,也能有效防控疫情。具体指引如下:

01、实名认证

首次通过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网上缴费、电子证照下载、网上信息查询)的,请登录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完成账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02、网上预审

登记业务不涉及贷款的新建商品房屋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屋转移登记业务,可申请网上预审,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提示信息邮寄申请材料,并通过网上缴费后自主下载电子证照或申请邮寄证书。

03、远程服务平台

我“中心”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合作开通了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平台,申请人可在上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一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04、网上缴费

申请人可根据缴费提示信息,在网上缴纳登记费。

05、电子证照下载或证书EMS邮寄

权利人缴纳费用后,即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可登陆“青岛市不动产远程申请及查询系统”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权利人需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可申请核发并EMS邮寄纸质证书(证明)。

06、网上信息查询

需要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申请人可登录“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获取。

07、现场预约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须提前通过“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十分钟到相应的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08、绿色通道

设置“疫情防控服务专窗”,凡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直接进入绿色通道,实行专窗办理。

咨询电话:0532-82660001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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