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4日,山东临沂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2月4日,山东临沂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临沂发布重要通知!

各县区领导小组,市级各督导组,市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市直各部门、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打赢这场阻击战,市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九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村庄、社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接受定点集中隔离或管控居家隔离措施。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 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临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 2月 4日

除临沂外,此前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德州禹城市先后发布通告,严格管控居民出行,每家每天或隔天指派一人买菜

德州禹城市关于严格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当前,各地出现多起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针对当前严峻形势,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禹城市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自2020年2月4日零时至2020年2月9日零时。

二、管控措施

1、严控居民出行。每天每个家庭可指派1人,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不得外出。所有居民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经批准复工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要外出。外出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2、严控人员流动。严格控制城乡之间、城区各公共场所间的人员流动,对于市内、城乡拥有两处及以上居住场所的居民,原则上固定一处居住场所,不得随意流动。

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有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劝导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责任追究

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问责。

特此通告。

禹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滨州市滨城区

2月2日滨州市滨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向滨州工业园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指出: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要外出。

二、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村(居)工作人劝导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区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等一线人员管理,管控好家庭及亲属,维护好公共秩序,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树立正面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更大范围的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疫情。防控期间,如出现不配合、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滨城区委办公室

滨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内容来源:临沂日报、鲁中晨报、德州晚报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