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承担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项目93个,承担“4+N”改造融资模式试点任务项目50个予以公布。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确定承担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任务项目93个,承担“4+N”改造融资模式试点任务项目50个予以公布。

据悉,根据《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山东明确到“十四五”末,在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设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和谐共享的“美好住区”。

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为解决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按照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形成相对稳定现金流、引入社会资本的原则,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多元融资上下功夫,创新老旧小区及小区外相关区域“4+N”改造方式和融资模式。“4”即大片区统筹平衡模式、跨片区组合平衡模式、小区内自求平衡模式、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N”是指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多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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