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批前公示。据悉,该规划自去年正式启动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批前公示。据悉,该规划自去年正式启动,目前规划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记者注意到,该规划包含历史街区保护、历史村镇保护、工业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多方面内容。

保护市域“一核五线五片多点”历史文化格局

根据公示方案显示,在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保护青岛市域“一核五线五片多点”的历史文化格局和“三山、三水、三湾”的山水格局,具体包括:保护以青岛历史城区为主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保护大沽河、胶莱运河、齐长城、胶济铁路和东南沿海等五条历史文化线路及其串联的沿线相关遗存;保护崂山、即墨金口港、琅琊台—大珠山、胶州三里河、大泽山等五片历史文化富集片区;保护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崂山、大泽山、珠山-铁橛山三大山脉,大沽河、北胶莱河、沿海诸条河流三大水系,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三大湾群构成的自然基底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古树名木、海岸带及海岛等自然景观要素。

在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总体保护方面,总体保护中心城区及周边环境包含的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产,具体包括:历史城区及历史文化街区、青岛德国建筑群等文物保护单位、丛良弼公馆旧址等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青岛葡萄酒厂等工业遗产、湛山炮台旧址等军事建(构)筑物、青山渔村等历史村镇、崂山道教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台东、台西历史地段内建筑不超24米 

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明确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延续历版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即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至海岸线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历史城区保护内容为:保护山、海、城、岛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整体空间形态及与城市相互依存的山体、海岸线、岛屿等自然景观环境;保护因形就势、灵活多样的道路格局和历史街巷。保护公共建筑、独立庭院、里院等构成的建筑肌理;保护“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城市特色风貌及构成历史风貌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重要标志点和相关对景及轴线;保护山体制高点之间、山—海之间的通视区域,重要公共空间的眺望景观和历史城区的天际轮廓线。

在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方面,严格遵守《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2014)》等相关法规对城市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应符合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将历史城区内建设高度分为三类区域分别提出控制要求,一类控制区为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按照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建筑控制图则执行,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按原高控制。整治、改建建筑不得高于现状高度,且应与周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高度相协调;二类控制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台东、台西历史地段内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同时此区域内新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得高于其邻近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三类控制区为历史城区内其他区域,根据地块位置进行分类控制,重点控制山体周边、眺望视域及滨海区域的建筑高度。

在历史城区功能定位方面,历史城区功能定位为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特色景观风貌的文化旅游区和高品质宜居地,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度假、商业服务、创意产业等与历史保护和文化彰显相适应的产业。

保护15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南部滨海轮廓线

百年历史街区作为青岛城市文化的根与魂,其历史价值不可复制、不可替代,也是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重中之重。公示方案显示,针对历史街区保护,保护对象为15片历史文化街区,较此前划定的13片历史文化街区有所增加。

15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是: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历史文化街区,鱼山历史文化街区,八关山历史文化街区,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信号山历史文化街区,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黄台路历史文化街区,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阳信路历史文化街区、长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和奥帆中心历史文化街区。

下一步,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应当在建筑体量、空间布局、色彩、材料等方面与本街区的历史风貌特征相协调,且符合各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得新建高层建筑,对于确需更新的地块,应采取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方式,避免大拆大建。保护街区内的山体等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山体周边建筑高度;保护南部滨海轮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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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11个山东省传统村落

针对历史村镇保护,保护对象为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金口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雄崖所村,中国传统村落凤凰村和青山村,南李村、西寺村等11个山东省传统村落。保护本次规划确定的雕龙嘴村、所里头村、沟南崖村等46处特色村落。

公示方案中,还提到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保护对象为保护市域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49处。此外,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方面,历史建筑保护对象为:保护已公布的309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对象为保护本次规划普查确定的1694处传统风貌建筑。

工业遗产保护方面,保护对象为在青岛近现代史上具有代表性的39处工业遗产。在保护格局完整性的前提下,厂区内部可根据具体功能利用的需要,进行适当的建设活动。

在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上,保护内容为保护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57项。

本版撰稿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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