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中院制定《关于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八个典型案例。
本报6月13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青岛中院制定《关于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八个典型案例。
《关于为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贯彻落实措施,包括:创新打造“四个一”机制,即构建一体化前沿阵地、一盘棋保障体系、一站式诉服模式、一站式解纷机制,努力提升服务保障高度;重点审执领域,即行政审判、破产审判、执行攻坚、民事审判、刑事审判五个重点领域,积极增强服务保障精度;强化相关配套支撑,即建立重大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和调研指导、开展定制化普法宣传三项配套制度,大力拓宽服务保障维度。
《关于为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条贯彻落实措施,包括:创新搭建三“全”服务平台,即全链条推进、全流程解纷、全过程倾听三个司法服务平台,一体化精准化满足24条重点产业链司法需求;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瞄准依法平等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惩治侵犯产权行为三个方面,夯实2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的制度基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瞄准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倡导诚信守约精神、支持“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良发展软环境四个方面,厚植2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的法治土壤;积极参与要素保障,瞄准助推释放土地资源、市场主体救治退出、促进资金为实体经济服务、服务人才资源聚集四个方面,助力24条重点产业链集智汇能。
青岛全市法院将深刻认识司法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切实找准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全面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督导问效,确保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24条重点产业链各项举措落地落实,为青岛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