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

本报7月12日讯 12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印发的《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山东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

当前,随着城镇化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住房观”正在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对绿色、健康、智慧的高品质住宅需求日益增长。但是受成本增加,以及长期形成的高周转模式等因素影响,多数房企倾向于建设符合基本标准要求的住宅,对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供需不匹配、不平衡的矛盾日渐突出,部分城市高品质楼盘供不应求,有些项目销售火爆,出现一房难求的抢购场景。

根据《意见》,高品质住宅应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具备质量优良、安全耐久,功能优化、健康舒适,环境优美、便利宜居,设施完善、技术先进,低碳绿色、节能环保,服务精细、邻里和谐的品质,体现人文美学价值、引领美好居住生活发展方向,是广大群众普遍认可的“好房子”。

所谓高品质住宅,可定义为质量优良、安全耐久、功能优化、健康舒适、环境优美、便利宜居、设施完善、技术先进、低碳绿色、节能环保、服务精细、邻里和谐。根据《意见》,高品质住宅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等方式给予支持。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额度可按一定比例上浮。优先将相关技术纳入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促进转化应用。高品质住宅项目可适当放宽销售备案价格上限,对应的开发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和信用评价享受适度优惠政策。鼓励各市对开发企业配置高于现行标准规范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给予免计容奖励。采用精装修交付的商品住房,装修费用计入购房贷款基数,不计入缴纳公共部位维修资金基数。优先推荐高品质住宅项目申报广厦奖、泰山杯、詹天佑奖等奖项。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徐美中)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