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被不少网友、业内戏称为“房产政策调控年”,而纵观从年初至年尾一轮接一轮的政策,这个头衔可谓是实至名归。值跨年之际,记者整理2017年房地产类政策,回顾盘点与青岛楼市息息相关的政策及影响。

八.【9月30日:调整商品住房预售条件】

9月30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实供地计划;严格控制住宅用地价格;加快住宅项目施工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适当调整商品住房预售条件。 

九.【10月28日:土地拍卖活动不得使用“人海战术”】

10月28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两宗商住用地均设置“限地价竞房价”,同时首次提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土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活动。”也就是说禁止开发商利用多家子公司同时参与竞拍,以增加拿地几率的行为。

主要影响群体:房地产开发企业

十.【11月3日:楼市严禁出现“首付贷”】

11月3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禁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

主要影响群体: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十一.【12月29日:青岛三部门联合发文 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12月26日,住建部官网头条发布了一条“重磅”通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土部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

    12月29日晚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主要影响群体:计划公积金贷款的置业者、房地产开发企业

对于购房者来说,该消息“利好”可谓直达人心。2017下半年曾有购房者反应部分楼盘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而如果楼盘同意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则给购房者带来直观的购房压力主流减小。如贷60万元、期限20年,可比当下首套房商贷基准利率上浮10%情况,节省总利息支出16万元以上。

而对于少数存有“猫腻”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要小心了!《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拒绝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选择房源的同等权利。

《通知》提出,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理机制,对经查实存在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市民可通过12329客服热线投诉反映开发商拒贷限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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