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6月30日,市北区兴隆路社区委员会和恒福物业签订的关于兴隆家园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将到期。3月下旬,业主委员会给恒福物业发函,称“根据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

今年6月30日,市北区兴隆路社区委员会和恒福物业签订的关于兴隆家园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将到期。3月下旬,业主委员会给恒福物业发函,称“根据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聘”。函件发出后,让小区业委会主任陈先生头疼的事情发生了。“前几天,有人跟着我,还有人给我打过恐吓电话。”陈先生说。记者采访了多方后发现,小区里也有部分居民支持物业留任,双方闹了不少别扭。

业委会发函“不再续聘物业”

据陈先生介绍,虽然纸面上说的是“不再续聘”,但小区现在的恒福物业其实可以继续参与选聘,在同等条件下还可以优先选聘,但必须做到一点,把物业服务搞上去。

陈先生和业委会成员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做过调查,业主们觉得物业的工作有待改进,主要集中在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卫生打扫不及时、私搭乱建圈占绿地等方面。正因为如此,业主委员会才想重新选聘物业。

陈先生称,业主委员会决定要重新选聘物业后不久,他接到了陌生号码打来的威胁电话,一名男子称“要换物业”就对他不客气;此外,还有人跟踪他,也有人和他发生了冲突。陈先生表示。

业主吐槽圈绿地、脏乱差

4月23日上午,陈先生带着记者在小区转了转,指出存在的问题:小区北侧、西侧、西南侧的消防车通道上,明明标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提示,但还是有人把车停在路边;在小区西南侧有一个垃圾堆,废旧沙发、旧马桶、枯树枝全部堆在一起;除此之外,小区楼前的绿地也有人拉起篱笆圈占,或者干脆自己划出了停车泊位。

记者在小区随机采访了几名居民,有些居民觉得,物业确实需要改进,但有些问题,物业解决不了。“这是十多年的老小区,当时没那么多车,地上地下车位都还够用,但现在买车的人多了。”有居民表示,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在青岛很普遍,不能只怪罪物业。

当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小区恒福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收到过业委会发出的“不再续聘”的函件,小区确实存在圈占公共绿地私搭乱建、停车占据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但是,这些都是很多小区存在的“老大难”问题。物业工作人员曾劝阻过,但他们毕竟没有执法权,只能将情况上报社区和街道。

围绕“公共收益”曾闹别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的车位费、电梯广告费都属于“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记者采访时发现,围绕小区的公共收益,业委会和物业有过不愉快。陈先生称,业主委员会曾经要求物业公布近四年来公共收益,2019年底,他们还聘请律师将物业起诉至法院。

至于小区车位费、电梯广告费的公共收益部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费用都用在了小区里的路面、化粪池、污水管道、木栈道等公共部分的维护建设上,都是有账可查的。物业每年都有公示,还有照片存档。“小区物业费偏低,有些维护费用,只能从公共收益中出。”物业的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业主的印证:高层收费每平方米1.2元,多层是每平方米0.6元。

“我们是服务单位,不可能和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起冲突,更不可能去威胁他们。”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和陈先生发生过冲突的,其实是小区业主。

有知情者告诉记者,小区里其实有一部分居民支持物业的工作:他们觉得,一旦更换新物业,服务可能还不如恒福物业。更让部分居民担心的是,换了物业车位就要重新分配。这一部分居民与业主委员会及支持者有了矛盾。

街道办事处将保持关注

采访中记者发现,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支持者、恒福物业和支持者各执一词,有些说法还有些出入。但双方均表示,愿意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选聘物业的争端。 4月23日上午,记者将问题反映给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业主委员会不能单方面解聘物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他们希望通过选业主代表来讨论这件事,但我们还是建议召开全体业主大会。”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将保持对此事的关注,搭建好居民和物业之间的桥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4月23日记者离开时注意到,兴隆家园小区的公告栏里,张贴了“选举兴隆家园小区业主代表”的通知。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此事。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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