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多地“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关键词,频繁“出镜”。
中房网讯(苏晓/文)近期,多地密集公布“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划。进入11月份,就有无锡、西安、海南、济南、杭州、南京等6城发布了“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或规划征求意见。
在多地“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中,“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关键词,频繁“出镜”。
作为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政策部署,保障性租赁住房能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自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特别是7月22日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在政策的力推之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工作正逐渐成为各地“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的重要任务,并在加速推进中。
17城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广州、杭州、南京、厦门、无锡等至少17城公布了“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
与此同时,北京、深圳正在抓紧制定“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划。据了解,北京市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而深圳市计划“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
上述城市在“十四五”住房规划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从目标来看,包括无锡、西安、海南、杭州、南京、江苏、徐州、广州、上海和厦门在内的城市确定了“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具体供应数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此前曾指出,城市应尽快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及以上。
上述城市中,西安提出“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数量占新增供应住房总量要达到30%以上。同为一线城市的上海和广州,更是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比重提升到了40%左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房网表示,在当前的住房制度改革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是重要一环,这项工作的推进要加快、要细化。后续各大城市将陆续发布“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会进一步明确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住房市场的比重。
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为了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各地积极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
多地计划在“十四五”时期通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
如广州在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将通过城市更新项目配置中小户型住房,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工改租”、“商改租”,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土地公开出让筹集,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新建等渠道筹建房源。
济南在规划中明确,因地制宜研究拓展租赁住房供应渠道,保障房源长期稳定供给。集约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保障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长期稳定供应;支持高科技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合理提升职工宿舍规模;适度改建非居住房屋用作租赁住房;盘活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实现闲置住房更新和利用。
厦门提出,积极探索人才房保障、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它非居用房改租赁住房、村庄拆迁安置等制度建设,大胆创新,形成适合厦门特点的住房制度体系。
杭州亦表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性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提高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增加部分主要用于租赁住房。同时,支持存量低效利用的商办用房、工业用房等存量房屋,不违反规划原则、权属不变、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改建成租赁住房等。
可以说,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提高了企事业单位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积极性,从而稳定和扩大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更有助于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近日相关研究机构的报告预测,基于我国城镇化率年平均2%的增速,2030年中国租房人口将达2.6亿,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将达10万亿元。这意味着,接下来,我国住房租赁行业将进入发展的“黄金十年”。而在这一过程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关乎我国未来住房发展重大改革、重大民生工程的重要一环,无疑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各地住房发展工作中的一项“重头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