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水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本报10月19日讯城市黑臭水体是百姓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不仅损害城市人居环境,也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近日,市水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治理成效,不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各区 (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
■大沽河岔河河段风光旖旎。刘 栋 摄
《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元共治,加强各类污染源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已经完成治理、实现水体不黑不臭的区(市),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各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即知即改、动态清零。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前提是全面开展排查行动,发现新增城市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并限期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清水补给等措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治理。在具体治理举措上,《方案》明确提出强化协同治理、加强岸线管理、抓好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等七项重点内容。
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方案》提出,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上,推进各区(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在开展溯源排查基础上,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截污管道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80%以上;优化污水处理厂布局,采取分布和集中相结合方式,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缺口;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到2025年,进水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100%。
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是控源截污重要一环。《方案》提出,各类城市更新项目必须同步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新建城区及各类工程项目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时,必须将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同步实施。居住小区应加强阳台洗衣污水排放出路的改造,禁止接入雨水管道。在实施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沿线建筑小区必须同步实施改造。
黑臭水体要标本兼治。《方案》明确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和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工业企业应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提升废水循环利用水平。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直接影响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因地制宜做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及垃圾治理工作,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
除了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十分必要。《方案》提出,科学实施清淤疏浚,鼓励通过生态治理方式推进污染底泥治理。同时,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渠化硬化,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不得以填埋或加盖等方式代替水体治理;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标准的再生水用于河道补水。
治水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方案》明确,管理上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设施运行维护,推广实施“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同时,严格排污许可、排水许可管理,到2024年,对城市黑臭水体沿线的餐饮、洗车、洗涤等排水户的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实现全覆盖。在监督检查环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排查治理过程中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