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了7方面39项指标。
绿色低碳发展先行之城、碧海蓝天环境品质之城、共享自然生态和谐之城、环境健康安全韧性之城、同美普惠宜居典范之城、生态文化魅力传承之城、现代环境善治样板之城、生态文明窗口之城……“八美之城”的青岛怎么建?5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了7方面39项指标。
院士团队担纲编制
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美丽中国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动体现,党的二十大明确“到2035年,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的战略目标。2022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青岛”总体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规划纲要》是美丽青岛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区(市)、行业、部门有关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成立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王金南院士团队与青岛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成的联合编制组,共同完成编制工作。自2022年11月,规划启动以来,编制组通过资料收集,深入开展了涉及美丽空间、美丽经济、美丽制度等8个重点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广泛征求了国家、省、市美丽建设领域有关专家意见建议,集中编写专题研究报告,形成规划大纲文本,并于2022年12月中旬召开了大纲专家论证会。形成大纲文本后,编制组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到崂山区、西海岸新区、莱西市等多地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园区实地考察,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园林局等部门开展座谈、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编制完成了《规划纲要》初稿。
《规划纲要》初稿形成后,征求了有关单位和各区市政府意见,邀请环境规划、城市规划、经济学、生态学、法律等领域专家学者进行了专家论证,对《规划纲要》进行了修改完善;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了现在的《规划纲要》。
美丽青岛战略定位
《规划纲要》明确了美丽青岛建设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五个重大关系”,聚焦“六个城市”建设,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品质环境、和谐生态、健康韧性、宜居典范、生态文化、现代制度、开放窗口等八大重点任务,打造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
《规划纲要》确定了美丽青岛建设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守正创新,典范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推进,协同增效;坚持因地制宜,彰显魅力;坚持全民行动,共建共享。
《规划纲要》提出了美丽青岛建设的战略定位,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陆海统筹生态保护先行区,高品质滨海宜居典范城市。
《规划纲要》指出了美丽青岛建设的目标指标,即:制定了到2025年、2035年两个阶段战略目标,到202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全面建成。并提出了绿色低碳、品质环境、和谐生态、健康韧性、宜居典范、生态文化、现代制度等7方面39项美丽青岛建设指标。规划指标均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谋划原则,着眼于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保护,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等部署和工作实际,作出统筹安排。39项规划指标中31项衔接美丽中国和美丽山东,8项特色指标体现青岛的海洋产业、无废城市、美丽海湾创建等特色及领先优势。
美丽青岛八项任务
《规划纲要》提出了美丽青岛建设的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行之城,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引领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先锋。
二是打造碧海蓝天环境品质之城,坚持区域联动、陆海统筹、水土共治,以环境品质提升为重点,建立陆海一体污染综合防治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打造共享自然生态和谐之城,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手段,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健全陆海岛湾一体生态监管体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体系,建设高质量山水林田海岛湾生态系统。
四是打造环境健康安全韧性之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提升城市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安全和多维韧性,构筑城市精细化、常态化风险管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积极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守牢美丽青岛建设安全底线。
五是打造同美普惠宜居典范之城,完善城乡服务功能,推动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靓丽城镇风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全面建设现代美丽宜居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城乡的新期待。
六是打造生态文化魅力传承之城,有机融合齐鲁传统文化底蕴和胶东海洋文化特质,厚植生态人文底蕴,强化生态文化服务供给,推进美丽建设全民行动,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以生态文化赋能城市软实力。
七是打造现代环境善治样板之城,健全科学完备、现代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是打造生态文明窗口之城,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挥对外开放和绿色发展综合优势,构建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的深度融合绿色开放新格局。
因地制宜、梯次推进
《规划纲要》提出了美丽青岛建设的4项保障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保障、创新试点引领、强化宣传引导,旨在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青岛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规划纲要》对标可持续发展先进城市,积极探索特大城市美丽建设模式,对美丽青岛建设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进行了系统谋划,涵盖空间、经济、环境、社会、生活、制度、文化等各个方面,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美丽青岛建设任务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纲要》立足“山海岛城湾、田园林水乡”交融共生的城市基底,研究确定了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青岛建设路径,探索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建设特色模式,打造特色精彩的美丽青岛名片。
《规划纲要》坚持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海岛湾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促进大气、水、海洋、土壤等生态环境各要素全方位品质提升,把城市建成“有机生命体”。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协同各级各部门扎实落实好美丽青岛建设任务要求,加快推动建成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记者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