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2018年3月12日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针对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等情形,规定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减去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补缴地价款评估结果,并提出底价建议。  

2018年8月24日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土资房规〔2018〕1号),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明确了土地出让价款按评估时点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之差来确定,原先按比例确定收取补缴出让金的做法已不符合规定。  

综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新区划拨转出让的实际情况,开展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编制工作,为确定划拨转出让应补缴出让价款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依据,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利用。  

二、主要内容  

本轮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0年1月1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确定本轮国有划拨用地基准地价的工作范围,具体包括城区、泊里镇(泊里新城)及13个镇驻地及镇级片区。与现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镇基准地价范围一致。  

本轮国有划拨用地基准地价具体包括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特殊五类用地,城区划拨住宅、商服、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特殊用地均划分为五个级别;泊里镇(泊里新城)各用途用地均一个级别;新区其他13个建制镇及经济区共分为四个等别,每个等别划分为一个级别。  

各用途、各级别划拨用地基准地价具体详见《通知》。  

三、成果应用范围  

根据本轮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编制目的,成果仅适用于已建成项目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或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已建成项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企事业单位改制涉及的划拨用地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出让等情形。  

四、实施时间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即2021年10月8日起实施。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国有划拨用地基准地价原则上需每三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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