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总工程师
新闻网讯 12月24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总工程师,就保障性住房政策与网民进行交流,重点回答了市民网友们关于“公租房准入条件”、“热点保障房项目工程进展”等方面问题。据徐总工介绍,市民在购买保障房后,如果不再符合条件仍要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2013青岛保障房开工建设18173套 第二批上市房源选房正在进行中
据徐志勇总工程师介绍,2013青岛市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500套,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4个、房源18173套,并于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上半年,我市已完成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3953套;今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工作正在推进中,目前已进入选房阶段,房源共计4393套。
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2年印发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通过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家庭人口状况以及取得资格年限5个方面进行计分排序,综合反映申购家庭困难程度,且申请家庭自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之日起,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
从目前公开销售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申请家庭合理选择申购项目,在一定的轮候期内均能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市民购买保障房后 不再符合条件仍要补交土地收益
在访谈中有网友询问:购买保障房以后再买商品房或者继承房产要交50%土地收益,这是真的吗?针对目前经济适用房出租问题政府有什么对策。
徐志勇解答,根据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二、购房人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同时,我们将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管理,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出租问题的查处力度。
公租房准入条件各不同 市民可以拔打热线查询
公共租赁房何时能够出台相关政策,什么时候可以报名申请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徐志勇总工程师回答: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根据不同的人员类别,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申请审核流程及房源配租等相关政策将有所不同,如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政策及房源建设情况,市民可以登录青岛住房保障网进行查阅,或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政策咨询电话82681116进行咨询。
热点项目备受关注 这两处保障房交房还要等等
当天的访谈中,保障房项目的办证问题及交付日期同样成为咨询的焦点。“市北区文化商苑廉租住房为什么还不配租,从2011年开工到现在都近3年了。”一位市民询问。据徐志勇介绍,富美文化商苑项目现仍处于内外部装修施工阶段,待项目房源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后,将尽快组织配租入住工作。
还有人反映,李沧区的福临万家二期入住已快两年了,但到现在,该项目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导致一系列问题。“福临万家项目涉及超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超容积率)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历史遗留问题,需多个部门协调解决。”徐志勇说,待各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后,市国土局将根据确定的意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还有多位市民反映,秀水花园经适房项目的开发商通知延期到明年4月份交房。“但我们业主们到现场看过,电梯、楼梯扶手、室内水、电、暖气、天然气等管道什么都没有,我们担心无法按期交付。”
徐志勇告诉大家,“该项目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部分已主体竣工,但因市政管网施工问题 ,现无法进行综合验收。”关于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建议双方按约定协商解决,目前市政管网正在积极施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