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8月1日青岛首次放开限购,到9月1日青岛全部放开限购,再到9月末央行发布的“认贷不认房”新政,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新政让青岛潜在的购房人群蠢蠢欲动。按捺住激

 编者按:从8月1日青岛首次放开限购,到9月1日青岛全部放开限购,再到9月末央行发布的“认贷不认房”新政,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新政让青岛潜在的购房人群蠢蠢欲动。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冷静分析一下政策,记者也算了一笔账,此轮新政全部落地之后,我们普通老百姓在买房过程中究竟能享受到哪些好处。

●有1套房并结清房贷后再次贷款买房,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0.7倍

此前传闻的“认贷不认房”政策终于被证实。央行昨日发文确认“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对于首套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有分析认为,改善性需求或集中释放,不过大规模的房贷优惠则难以出现;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多数是按照下限标准来处理。就像目前房贷政策,原则上最低也是可以执行基准利率七折优惠,但是实际上,没有多少人申请得到。

●“二套房”只要没房贷,首付也可以只付三成

日前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称为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通知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央行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同时银行可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央行也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

目前银行普遍执行“认贷又认房”政策,只有在名下无房且无房贷记录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到首套房贷。“只要一套房结清了贷款,再买房就还是首套,以前需七成首付,现在只要首付三成,购房压力肯定降低了。”许多市民,尤其是改善型购房者对此都是欢心鼓舞,期待这条新政的执行细则早早落地。

●算账:100万房贷20年节省利息9.5万

如果按照“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的利率计算,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人能省多少钱呢?根据现行规定,首套房贷按基准利率6.55%/年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即7.20%;第三套房则不能申请贷款。

如果同以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计算,执行基准利率的本息合计为179.6万元;按照上浮10%之后的利率计算本息合计则为189.1万元,相差9.5万元。也就是说,第二套住房购买人还清贷款后,再申请房贷,比此前可以省9.5万元,而且贷得多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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