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7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做客网络问政与市民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虽然2015年保障房上市计划尚在整理当中,但陆杰荣副主任还是重点回答了关于经适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公租房申请方面的一些热点问题。

青岛新闻网房产讯】8月7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陆杰荣做客网络问政与市民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虽然2015年保障房上市计划尚在整理当中,但陆杰荣副主任还是重点回答了关于经适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公租房申请方面的一些热点问题。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陆杰荣副主任介绍,截至2014年末,青岛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1.6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5年,青岛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连续第九年列入了市政府市办实事,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筹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今年青岛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不少于1万套(户),计划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

经适房: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

公租房将成为未来保障房体系中的主体,那么已经申购到的经济适用房会受到新政策什么样的影响呢?在访谈中就有网友询问:“我们申购到的经适房,所购买的是多大比例的产权?”

   陆杰荣回答: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房人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

   另外,虽然未来保障房建设将以公租房为主,但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因涉及到项目建设、房源配售、后期管理、上市交易等方方面面,因此目前在建和已经交付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仍需要遵循现有的经适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经适房方面不存在政策取消的说法。

保障房并轨 经适房|经适房|公租房统一申请

访谈中还有市民询问,听说保障房并轨了,那现在还接受新的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购申请吗?

据陆杰荣介绍,青岛市是从去年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并轨的,并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自2014年 8月1日起,青岛市将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现阶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为不超过人均月收入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已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申请家庭应当按照政策要求定期进行复审,届时将由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民政、地税、公积金、人社、公安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财产等信息进行联合审核,以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继续符合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资格。同时,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如果房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另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性质为住宅的,承租人租住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须经政府批准后方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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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项目进展顺利 具体配租时间还需等待

对市民关注的保障房交付及配租时间,陆杰荣透露,文昌路155号龙泽苑(东A区)项目,计划于2016年6年月底前交付,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封顶,按计划今年市北区夹岭沟等房源应于年底前配租。

有网友反映城阳白沙湾正商蓝海项目迟迟拿不到钥匙,陆杰荣解答说,目前项目正在分批办理撤押手续,预计9月份将办理完毕,届时可为个人办理贷款及后续事宜。城阳住房保障部门电话:68007903。

另外,白沙湾人才公寓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预计8月底前完成后就可办理入住手续。市南区南岛组团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房源近期将进行公开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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