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我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不少于1万套(户),计划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青岛市进一步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力度,在今年建筹的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了九成

青岛新闻网房产讯】 10月16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副主任做客网络问政,就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与广大市民网友进行交流,据他介绍,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梳理,第二批保障房上市可期。

据徐志勇副主任介绍,近些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连续九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

截至目前,青岛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3.2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5年我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含发放租赁补贴)不少于1万套(户),计划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青岛市进一步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力度,在今年建筹的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了九成,逐步在全市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第二批保障房项目已在梳理中 啥时候开售等通知

访谈中,市民网友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2015年第二批保障房什么时候开始销售?”

据徐志勇介绍,目前,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对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梳理。为维护申请家庭权益,我们将尽量缩短申请家庭购买房屋与房屋交付之间的时间。项目销售前,将及时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等相关媒体发布销售公告,公告将对预售项目的位置、价格、可售套数及销售时间做详细说明。

另据介绍,除了经适房和限价房之外,今年主城区黄金地段也有公租房项目问世,市南区公租房项目——南岛组团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剩余房源就将于近期将进行公开配租,目前市南区住房保障部门正在加紧做配租的相关准备工作,不久住房保障部门就会在青岛日报、青岛住房保障网等媒体发布配租公告,届时,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按照公告要求进行配租登记。

另外,徐志勇还解答了网友提出的“黄金地段公租房租金是否就会很高?”的问题,据他介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国土房管部门按照低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的租金标准,并考虑承租家庭承受能力的原则确定,还将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  

中央公园、宜昌新苑二期先后停工 业主们很“着急”! 

对于已经成功申购到保障房的市民来说,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是啥时候能够入住了!此次访谈中,也有不少网友反映部分保障房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据网友反映,李沧区中央公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商在收完全款后就停工了,致使2014年12月31日交房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据徐志勇介绍,中央公园项目因资金问题造成停工,市区两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协调,研究解决方案。目前,李沧区政府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已申请银行贷款,待相关款项到位后,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争取让市民早日入住。

另外还有市民反映,市北区宜昌新苑二期保障房项目原定年底交房。但前两天去工地看房发现项目已经停工,就目前情况来看距离交房还差好大一截呢。徐志勇表示,经了解该项目因受小区内部分拆迁工作影响,后期配套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目前,市北区政府正进一步加大拆迁力度,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

 限价房与经适房一样 都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经济适应房的土地是划拨的,而限价房土地是出让取得的,为什么限价房也要和经适房一样,5年后上市交易时都要交50%的收益金呢?”

徐志勇解答,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政策,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才能取得完全产权。

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实行附加条件出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两类方式均属于政策性住房供地方式,政府前期通过让渡土地收益等方式降低住房价格,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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