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起,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的市民朋友就可以申请登记啦!记者日前获悉,市北区将有1972套公租房开始实物配租,申请从11月24日开始,一大批住房困难居民的难题将会得到解决。为了方便市民申请,记者查阅相关资料,绘制了一份此次实施配租的房源完整版地图,为广大市民申请、登记公租房提供参考。
市北区1972套公租房24日开始登记配租
据了解,1972套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申请时间将从11月24日持续至12月3日。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的证明材料,到户籍地住房保障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所有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4日前,申请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
配租房源涉及四个项目明年上半年入住
据介绍,近几年来,市北区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数量逐年递增,为尽早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问题,该区多方筹集房源,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督促力度。今年市北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项目共有4处,房源数量为1972套。其中,哈尔滨路95号-97号的夹岭沟项目1171套;明霞路31号台东体育场项目228套;兴隆三路67号宜昌美景项目224套;兴隆路127号宜昌新苑项目349套。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登记后,所有项目预计2016年6月底前入住。
申请人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住房面积不超过13㎡
此外,根据青岛市2014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新申请家庭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为不超过人均月收入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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