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2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质监局联合做客网络问政,围绕“房屋质量问题”话题与广大市民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重点介绍了关于“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和市民收房验房的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

青岛新闻网房产9月13日讯 (记者广夏) 9月12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质监局联合做客网络问政,围绕“房屋质量问题”话题与广大市民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重点介绍了关于“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市民收房验房的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

【一】关于“房屋的质量保修期” 我市是这样规定的——

在网谈中,有市民表示,对于新房的“房屋质量保质期”概念不明确,据吕立新介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房屋保修期是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里提到的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指国家规定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最低保修期限。而对住户,实际保修期是由开发商与用户通过合同等来约定的,但不得低于有关法规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普通居民新房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解决?

按照现行国家规定,住宅工程的开发建设单位(俗称开发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在保修期内,自家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建议住户根据以下途径解决:

1.首先对发现的问题自查自检,找出原因并判断是因自己使用不当或装修改造造成,还是房子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2.如果确实属于房子本身质量问题,住户可以联系物业单位登记保修,协商约定维修时间和维修内容。

3.物业处理不积极或推诿扯皮时,住户可依据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保修的约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保修要求。4.超出质量保修期后,应由住户自行处理。

另外,近年来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推向市场,同时,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工人操作技术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因而房屋使用后可能出现一些如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通常情况下是因温度或不同材料间伸缩变化引起的,对结构安全不会有影响,但对使用或装修观感会带来影响或不便。网友提到的情况属房屋保修内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反映情况,由其组织相关单位查看维修。如果开发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市民网友还可以向当地开发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三】友情提示,市民该如何验房收房

访谈中还有网友询问,新买的房子马上就要交付了,开发商通知收房验房,我们该如何验房?

吕立新提示大家,新房交付验房过程中最好携带尺子、小锤、手电、测电笔等工具,仔细查验以下10个部位:1.墙身、地面及梁、柱构件有无裂缝;2.地面、精装修瓷砖、地面砖有无空鼓;3.构件和房间净空尺寸是否偏差较大;4.墙体、地面是否平整;5.卫生间、厨房、顶层屋面、外墙外窗有无渗漏痕迹;6.门窗开启、闭合是否顺畅;7.洗菜盆、卫生器具排水是否通畅;8.卫生间地漏附近是否存水;9.电源插座是否带电;10.抽气道、烟道及吸排油烟道在做点火试验检查时是否排气畅通。查验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修好后再交房。交房时,住户处于主动地位,应仔细、及时检查是否有质量问题,更有效地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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