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1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7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853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市李沧区土地59.0856公顷,现公告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第1号
2017年11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7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853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市李沧区土地59.085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东川路以东、毛杨路以西、世园大道以南、金水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0.4229公顷,均为农用地(耕地0.3026公顷、园地0.120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东川路以东、毛杨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南 王家上流社区、李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1.383公顷,其中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0.6373公顷,农用地0.6264公顷(耕地0.617公顷、沟渠0.0094公顷),建设用地0.0109公顷(农村居民点);李家上流社区土地0.7457公顷,农用地0.5859公顷(耕地0.5673公顷、沟渠0.0186公顷),建设用地0.1598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三: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宾川路以东、毛杨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李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0.0364公顷,均为农用地(耕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四: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铜川路以东、合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佛耳崖社区。土地面积为3.5576公顷,其中农用地0.8325公顷(耕地0.3522公顷、园地0.0104公顷、坑塘水面0.4493公顷、设施农用地0.0206公顷),建设用地2.6614公顷(农村居民点),未利用地0.0637公顷(其他草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汇川路以东、安东路以西、涞水路以南、曲水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北王家上流社区、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面积为2.7039公顷,其中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1.3634公顷,农用地1.0997公顷(耕地0.9574公顷、园地0.0366公顷、林地0.0944公顷、设施农用地0.0113公顷),建设用地0.2637公顷(农村居民点);南王家上流社区土地1.3405公顷,均为农用地(耕地1.121公顷、林地0.219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商服用地。
地块六: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金川路以东、铜川路以西、广水路以南、金水路以北,涉及青岛市果树园艺总场。土地面积为1.9472公顷,其中农用地1.8863公顷(耕地0.0421公顷、园地1.5887公顷、林地0.0594公顷、坑塘水面0.1961公顷),未利用地0.0609公顷(其他草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合川路以东、武川路以西、金水路以南、徐水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长涧社区。土地面积为1.1317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八: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达川路以东、金水河以西、金水路以南、九水东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上臧社区。土地面积为0.208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九: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天水路以东、宾川路以西、戴家村以南、和达璟城以北,涉及世园街道戴家社区。土地面积为0.1522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十: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天水路以东、东川路以西、戴家北山以南、世园大道以北,涉及世园街道戴家社区。土地面积为3.701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85公顷(耕地0.0186公顷、园地0.0399公顷),建设用地3.6432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九水街道铜川路以东、合川路以西、金水路以南、九水东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佛耳崖社区、九水街道郑庄社区。土地面积为21.7882公顷,包括佛耳崖社区土地2.1871公顷,其中农用地1.5781公顷(农村道路0.4955公顷、坑塘水面1.0826公顷),未利用地0.609公顷(裸地);郑庄社区土地19.6011公顷,其中农用地16.8707公顷(园地),建设用地2.7304公顷(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李沧区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汉川路以东、宾川路以西、金水路以南、九水东路以北,涉及世园街道戴家社区、炉房社区、上臧社区和九水街道毛公地社区、刘家下河社区。土地面积为15.7165公顷,包括戴家社区土地0.6778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炉房社区土地0.613公顷,其中农用地0.3489公顷(耕地0.1115公顷、园地0.2374公顷),建设用地0.2641公顷(工矿用地);上臧社区土地10.094公顷,其中农用地2.3002公顷(耕地0.1665公顷、园地0.2831公顷、设施农用地1.8506公顷),建设用地5.8269公顷(工矿用地),未利用地1.9669公顷(其他草地);毛公地社区土地0.5369公顷,其中农用地0.3708公顷(园地),建设用地0.1661公顷(工矿用地);刘家下河社区土地3.7948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李沧区九水街道合川路以东、汉川路以西、九水东路以南、李村河以北,涉及九水街道庄子社区。土地面积为0.7434公顷,均为农用地(设施农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十四:位于李沧区九水街道合川路以东、汉川路以西、九水东路以南、衡水路以北,涉及九水街道庄子社区。土地面积为0.2013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五:位于李沧区九水街道青川路以东、永川路以西、龙水路以南、九水东路以北,涉及九水街道郑庄社区、苏家社区。土地面积为5.1108公顷,其中郑庄社区土地5.089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苏家社区土地0.0218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十六:位于李沧区九水街道铜川路以东、青川路以西、龙水路以南、九水东路以北,涉及九水街道郑庄社区。土地面积为0.0187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十七:位于李沧区虎山路街道重庆中路以东、文昌路以西、石沟水库以南、邢台路以北,涉及虎山路街道石沟社区。土地面积为0.0829公顷,均为农用地(耕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八:位于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虎山以东、黑龙江中路以西、唐山路以南、嘉凯城时代城以北,涉及虎山路街道李家庵社区。土地面积为0.0418公顷,农用地0.0047公顷(园地),建设用地0.0371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九:位于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虎山以东、黑龙江中路以西、伟东湖山美地以南、慧海花园以北,涉及虎山路街道下王埠社区。土地面积为0.0864公顷,其中农用地0.042公顷(林地),建设用地0.0444公顷(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二十:位于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虎山以东、黑龙江中路以西、伟东湖山美地以南、万福山庄以北,涉及虎山路街道下王埠社区。土地面积为0.0343公顷,均为农用地(设施农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二十一:位于李沧区虎山路街道虎山以东、黑龙江中路以西、翡翠公元以南、伟东湖山美地以北,涉及虎山路街道上王埠社区。土地面积为0.0158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该地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7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853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海龙,都建辉;联系电话:87636385,58663979。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内容来源:青岛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