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是人生大事,但是在国内完成这件大事,总是绕不开公摊面积这四个字。
伤不起真的伤不起,我算来算去算来算去算到放弃,公摊有木有你的卧室被偷走,我恨你恨你恨你恨到彻底买不起,有没有跟着旋律唱起来?
居有定所,情有所依。
——这八个字可以概括出人最幸福的一生,很多人一直在为居有定所奔波着。
买房是人生大事,但是在国内完成这件大事,总是绕不开公摊面积这四个字。
想想也是,准备结婚的年轻人掏空“六个钱包”,买了一个号称100平米的大房子,结果套内面积只有不到70平,剩下的面积都是“公摊”,换做你,公摊吃掉你一个卧室,你能心甘情愿?
最近,关于公摊面积的话题又火了起来,而且把官媒们都“炸”了出来。
不久前,新华每日电讯发表评论:《“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文中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
而后,人民日报也发声:
铁马随手截图一下人民日报推文下热闹的评论区:
看来大家伙都被公摊面积“森森滴”伤害过!
先来说说公摊面积的起源。公摊面积的实质其实是一种房屋的销售方法,我们可以称它为“公摊面积销售法”。
目前各界普遍认为“公摊面积”这一概念起源于香港,据说还是李嘉诚发明的。
铁马替大家问一句:李嘉诚都退休了,公摊面积为什么还不退休?
据说,是因为香港的房地产起步特别早,所以当时的房价涨幅较快,为了摊薄单位面积价格,所以发明了公摊这一概念。后来,中国内地的房地产业不仅在发展时借鉴了“香港模式”,也把公摊面积从香港借鉴过来。
逐渐的,公摊面积成为了房地产业的“行规”。国家为了规范行业,也就出台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国家:我也很委屈,但谁让你们约定俗成了呢。)
乍一听,由于有了公摊面积的存在,就等于我们无形中支付了至少好几十平不属于我们的面积,开发商真是“奸商”!
但是普通的开发商也很委屈,开发商的计价方式是将自己建楼的成本均摊到每套房子上面,无论你的建筑面积还是用室内建筑面积都是这个价格,唯一有差别的只是每平米均价而已。
近年来,部分开发商却动了歪脑筋,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房屋面积你可以拿着尺子量,但是公摊面积你却没办法测量),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公摊面积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有业内人士指出,公摊面积的计算一般都是各地自己决定,一些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的时候不是以一个公允的规则来计价,而是利用这个灰色地带,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购房者真的伤不起!
铁马找到了2010年“史上最牛公摊”的报道
举个例子,有的小区,甚至连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给你计入到公摊面积中(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这些不算公摊)。这就是真“奸商”了!
从全国层面的法律法规来看,国家对公摊面积的具体比例没有强制性规定。对于公摊面积的比例由合同当事人来进行具体的约定。所以,公摊面积缺少标准、管理混乱,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对于实际面积很受伤,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很多人内心的OS:交物业费算套内面积,物业又没有打扫我家里的卫生,维护我家里的设施;收取暖费却又要收公摊,我又没享受公摊面积中的暖气,好气!)。
如果说房价是刚需购房的“瞬时伤害”,那么公摊面积就是“持续伤害”啊。
另外,公摊面积的存在,还在买房时延伸出“得房率”这一概念:
铁马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得房率具体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1.层高
随着建筑高度的上升,越往高层,建筑结构越复杂,公共设施占用的面积就会越多,得房率也会随之降低,这就是高层为什么公摊比较大。
2.楼体形式
最常见的楼体形式还是板楼和塔楼。塔楼高度较高,以电梯和楼体为主,长宽相似,高度突出,所以在相同条件下,塔楼每层户数较少,在公共设施占用空间不变的条件下,公摊面积变大,得房率低。板楼楼体长度大于宽度,每一层住户较多,也就是一梯多户或者是多梯多户,平摊下来,公摊较小。
3.梯户比
不同梯数,相同户数,梯数越多,得房率就越低。
4.赠送面积
开发商常常会通过赠送面积来掩盖得房率的缺陷或者通过大的赠送面积来吸引购房者。最常见的赠送面积是在飘窗或者阳台的赠送,都可以提高得房率。
综上,高得房率≠公摊面积少,选择高得房率的房子时,可以问清楚赠送面积的大小。
在买房时,公摊异常大显然不行,但是在现行市场规则下,公摊要是过小就更有“猫腻”了。例如,为了一味地降低公摊而削减公用楼梯、过道的宽度,缩小电梯井的面积等,肯定会影响居住的舒适度,也关系着整栋楼、整个小区的美观度,更有甚者会影响住宅的安全系数啊。
横在买房和卖房者面前的关键问题是,公摊面积的界限越来越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真的应该审时度势地对“公摊”的合理性进行考量,探索出更符合现实需求,更科学合理的房屋面积计价方式,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铁马认为潇湘晨报一位评论员说的很有道理:
“我们常说围观带来改变,当舆论和公众开始围观公摊面积问题,它应该有所改变。公摊面积作为一种行业规则,最重要的改变,便是要在合法性上打好补丁——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获取堂堂正正的法律身份,明确规则和各方权责,革除让人诟病的积弊。”
希望公摊面积问题今后可以得到更进一步的改良,更希望今后铁马有机会写一篇这样的文章——《别了!公摊》。
你买房也被公摊面积伤
害过吗?请一定在留言板留下你买房时的“公摊往事”,也可以说说你对公摊的想法。财友们,你们的每一份反馈,都是为“解决公摊问题”作出的一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