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两天,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

这两天,一篇题为《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

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通知房东交税。最终,租客省了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1、为了减税 房东房客起矛盾了

这两天大家都忙着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相关信息,租房的市民有一项必须填写,那就是房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不少租房者反映,他们在向房东或中介索取相关信息用于填报时,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要求涨房租。

杭州一位租房者在朋友圈贴出了中介管家发的通知,上面写着:“目前的房租不含税,如果填报公司相关信息用于扣除,相关税费由租客承担,相当于年租金的20%。”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根据新规,在北京租房的小张可以税前扣除1500元,在单位下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后,想到每月收入可以增加点钱,她便准备填表。

但房东知道这个消息后,却给小张泼了一盆冷水。“如果你申报租金扣除,税务局找我收税的话,我会把钱加到房租上,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价格。”

小张的遭遇并非个例。很多网友反映,自己向房东索要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绝,甚至有房东表示,如果进行扣除就要租客退房。

一边是个税可能抵扣几十块,另一边是房租可能上涨几百块,权衡之下,很多租客被迫选择不再申报租金支出扣除,无法享受到国家发放的减税红包。

不少网友也说出了自己的经历↓↓

2、房东们的担忧真的成立吗?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住房租金抵扣个税,的确很多房东因为担心税务局追缴税费,而通过涨房租的形式来弥补。

这相当于把税费的损失转嫁到租金里面,这样租客反而会承担更多的生活与经济压力。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说,首先,按照目前个税法的规定,房东收取的房租收入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这个和房客是否需要抵扣没有直接关系。

其次,房东也有义务协助房客完成房租个税抵扣,阻挠房客抵扣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还有专家表示,在申报租金扣除时,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本身政策释放了最大的制度善意,但很多房东借机威胁涨房租,对于这种行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举报。

不过实际生活中,如果租客向税务部门举报,那也意味着和房东撕破脸,房子也可能没得租了。

3、个人租房纳税太高 所以房东不愿意去交钱?

很多房主被网络文章提到的高额计税数字吓住了。“你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优惠还不如我缴的税多”。

实际上,房东实际需缴的税款并没有网传的那么多。

以广州为例↓↓

具体来看,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税额,下同)未达2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4%;

月租金收入2000元以上(含2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

月租金收入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7.9%;

月租金收入100000元以上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8%。

然后再来算账↓↓

三个小伙伴共同租住了一套三居室,年租金4.8万元(月租金4000元)。

如三位租客是扣除三险一金后年收入10万元的在广州工作者,减除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应纳税所得为4万,应纳税1480元。

若该个人只享受住房租金这一项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一年有1.8万元可享受税前减免,这样实际应纳税所得为2.2万元,应缴个人所得税为660元,实际每人减免纳税820元,每年可减免2460元。

而对于房东来说,每年4.8万元的房租收入则需缴税2880元。

租客年减税2460元

房东年缴税2880元

理想状态下可以这样

↓↓

房东交的税可以加房租给房客,但房客由于享受了个税优惠,这部分钱给房东,这样两方都交了税,但是和以前相比没有增加额外支出。

这样,房东也尽到了依法纳税的义务。以上的情况最为“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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