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于3月26日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

4月2日,澎湃新闻获悉,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于3月26日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通知》显示,经研究决定,对《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文件予以废止。

秦皇岛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通知是真的,之前的文件已经废止。

查阅文件获悉,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15日发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该政策提出限购政策,明确对海港区城市建成区(不含金梦海湾商务旅游度假区)、北戴河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实施限购政策。

其中,非秦皇岛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限购区域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能够提供在该市满六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购房时视为秦皇岛市户籍居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向限购对象出售住房。

2017年5月15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在4月15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文件明确,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同时,秦皇岛市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限购和限贷等内容上。根据2017年秦皇岛政策,外来人口购房需要1年社保,同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据此可以认为,此次秦皇岛废除了限购政策,也对贷款首付政策进行了放松。此类政策将进一步刺激秦皇岛市场的活跃,是非常典型的稳楼市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就有中介传出秦皇岛限购或解除的消息,并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问,不过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于3月23日回应称,“《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2017年5月16日起执行,目前,市政府未发布解除房屋限购政策。”克而瑞指出,3月以来,包括福州、郑州、哈尔滨、青岛即墨、浙江衢州等地纷纷取消限购、限售等限制性措施,秦皇岛也步入了取消限购的行列。这与楼市表现较为乏力,市场观望情绪浓厚,成交量价长期处于低位,急需破解困局有关。

据克而瑞环京投资决策系统统计,2021年秦皇岛商品住宅供应面积121.6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成交面积103.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成交金额127.45亿元,同比下降50%。当前楼市正处于前所未有的低谷时期,限购解除不会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对市场信心确实是极大的提振。另一方面,郑州新政出台并未遭遇太大阻力,起到了投石问路的作用,当前市场环境下,政策放松的空间正在打开,一些有压力的二线、三四线城市可以适度加大政策松绑幅度,以期缓解房企资金压力、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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