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5月25日,据唐山发布官方微信号消息,河北省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另外,唐山市还调整了购房商业贷款政策。
消息称,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对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降至与其他县(市、区)相同,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对全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考虑没有贷款的住房套数,已有两套住房正在贷款,第三次购房贷款时不予发放。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贷款额度上浮至96万元,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自贸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贷款额度为120万元。全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对于“凤凰英才”的人员实行购房补贴政策,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唐山落户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
另外,唐山市路南区出台了“英才聚智”政策十条。
其中提到,对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路南落户的,享受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路南区再叠加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路南落户的,享受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10万元,路南区再叠加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路南落户的,享受购买路南区内自用商品住房补贴10万元。为了支持西南交大唐山研究生院发展,凡外地来该学校任教每年累计满一个月的,享受此政策。
根据唐山市2021年发布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唐山的限购政策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唐山市户籍的购房者,在唐山市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唐山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非唐山市户籍的购房者,若能够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所称住房均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无法提供在唐山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以上范围内向其售房。
在限售方面,2019年12月3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