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域联动推动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近日,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域联动推动上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托全域范围、全市资源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地方经贸合作,结合青岛市发展实际,全域联动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
《意见》将建设上合示范区作为青岛市共同机遇和责任,落实“一核引领,全域联动”工作机制,深化与上合组织国家地方间交流合作,加快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到2025年,联通陆海区位优势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充分发挥,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亚太市场的“出海口”作用不断彰显,将上合示范区“做实、做好、做美、做响”。全市与上合组织国家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双向投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中欧班列开行数量突破800列,人文交流往来日益密切,基本建成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
根据《意见》,青岛市将重点实施“四个中心”建设和“六大行动”。其中,“四个中心”建设指加快建设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加快建设区域物流中心将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优化综合物流枢纽功能、打造国内国际多式联运组织中心、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和拓展国际物流合作;加快建设现代贸易中心,将拓展大宗商品贸易合作、加快跨境电商发展、探索发展新型贸易业态和提升展会国际影响力;加快建设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将加强研发和技术转移合作、深化现代农业合作、拓展能源国际合作、创新园区互动发展模式、搭建“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和深化金融合作;加快建设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将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建设、打造人文交流特色品牌、深化国际旅游开发合作和推进国际司法交流合作。
“六大行动”包括:“一核引领行动”要将上合示范区打造成全市与上合组织国家深化合作成果的集中展示区和标志性重大项目、牵引性改革举措的主要承载区。“全域推进行动”指各区(市)要结合自身优势,明确重点合作领域、国别,形成一批特色合作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将上合元素融入相关行业领域发展;支持企业发挥产业、技术、渠道等优势,当好经贸合作“主力军”。“国际合作行动”中,要实现青岛市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均有友好城市或友好合作关系城市,利用友城合作链接各国资源和市场。“制度创新行动”将紧密结合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地方经贸合作需求,加强国别经贸研究,围绕物流、贸易、投资便利,深化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创新,推出更多制度创新举措;建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海关监管服务创新试验基地(上合);为上合组织国家各类人才在青居留、临时入境等提供便利。“平台赋能行动”将发挥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各综合保税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青岛经贸合作先行创新试验基地平台优势,为企业与上合组织国家开展经贸合作提供便利;依托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空港和青岛港前湾港、董家口港等,提升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国际物流枢纽能级。依托青岛蓝谷、高新区、金家岭金融聚集区、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等创新和产业平台,提升科技、金融、制造业等领域合作水平;依托青岛·上合国际客厅和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等平台,扩大与上合组织国家商旅文交流活动影响力。“项目支撑行动”将建立与上合组织国家合作重点项目清单,梳理一批上合元素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项目,完善“储备一批、签约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项目推进模式;同时,针对上合组织不同国家制定差异化措施,精准招商,重点面向大型国企、能源企业、国家主权基金等开展招商引资。
《意见》围绕物流、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四个领域梳理了青岛全市78个面向上合组织国家重大合作项目清单,明确了推进实施的进度计划,并从加强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督导考核、宣传推介等方面提出了全域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