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市正式启动“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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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我市正式启动“商转公”业务。

针对此次《暂行办法》,以及广大市民对于“商转公”政策的诸多疑问,青岛新闻网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研究处处长宁树波。据悉,此次《暂行办法》的实施是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下,采取分批实施、逐步解决的方法,将惠及青岛市1.3万名职工,涉及资金达50亿元,未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政策实施情况、资金运用情况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对“商转公”政策进行适时调整,逐步拓展政策覆盖面,把有需求的群众分批纳入制度受益群体。

青岛正式启动“商转公”业务涉及资金50亿元!

在适用群体范围上,宁树波介绍,首批“商转公”政策设计出发点是优先保障在购房时已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因开发商拒贷或变相拒贷而未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受了较高利息负担的职工群体。

“围绕这一职工群体的特点,明确了我市‘商转公’业务的办理条件,主要包括借款申请人家庭需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所购住房是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借款申请人当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并且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原商贷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且合同约定利率为上浮利率。”宁树波说。

同时,宁树波透露,按照此次“商转公”政策的申贷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初步资金测算,目前仅公积金业务承办的银行大约有1.3万笔商业贷款符合条件,涉及资金50亿元。

“未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政策实施情况、资金运用情况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对‘商转公’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合作银行范围也将不断扩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拓展政策覆盖面,把有需求的群众分批纳入制度受益群体。”宁树波说。

目前已有5家商业贷款银行可办理“商转公”业务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规定“商转公”只能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因此职工需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并取得原商贷银行出具的《银行意见书》。宁树波表示,目前已有5家商业贷款银行可以为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分别是: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青岛农商银行。

职工可通过这些渠道测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商转公”业务长期以来备受市民关注,如今青岛正式启动“商转公”无疑是一项重要的惠民举措,《暂行办法》将于2022年12月5日开始实施。在办理“商转公”业务之前,职工可通过哪些渠道测算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对此,宁树波表示,12月5日起,广大职工可以登录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或到青岛公积金各区市营业大厅柜面测算可贷额度。

(记者 李倍 宁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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