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六项工作任务。
《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提出六项工作任务
创建国家级示范区,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青岛老城是青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的核心。其独具特色的自然风貌、建筑肌理、人文底蕴等,不仅是多元文化激荡碰撞的显影,更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百年时光倏忽而过,如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成为一道沉甸甸的重要命题。
新年伊始,这项工作传来好消息。近日,《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提出将老城建设成为彰显青岛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特色的文物保护管理示范区域、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文物活化利用实践区域,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场全新“打开”,备受期待。
公布核心区范围,提出六项工作任务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由国家文物局同意设立并指导管理、具有全国性示范引领意义的特定区域。为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2024年3月,国家文物局正式公布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在列。根据创建工作安排,2024年12月底前为启动阶段,2025年1月至2026年9月为推进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为评估阶段,将接受国家文物局复核评估。
按照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物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青岛实际,《实施方案》将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单体与整体相结合、保护与发展相适应、共建与共享相促进的原则,切实做好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确定了示范区建设核心区范围:位于青岛老城南部滨海区域(包括市南区、市北区部分区域),涵盖中山路、四方路、馆陶路、观海山、观象山、信号山、八关山、鱼山、八大关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德国临时检疫所旧址、总督府屠宰场办公楼旧址、德华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旧址、礼贤书院旧址等区域,总面积约6.53平方公里。示范区建设的拓展范围为28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保护范围。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项工作任务,包括“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建设”“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城市文脉保护传承”“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模式,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实施文物保护精品项目,有效助推老城保护更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加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赋彩群众美好生活”六个方面。
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范围、主要任务、工作安排、保障机制,通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旨在将青岛老城建设成为彰显青岛历史文化价值和风貌特色的文物保护管理示范区域、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文物活化利用实践区域,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重要任务。青岛市以示范区建设为着力点,向更高标准、更好水平精准发力,不断赋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领域创新发展,将推动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青岛理工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教授徐飞鹏表示,《实施方案》体现了青岛市对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视,通过建设山东青岛老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突出地方特色、集中优势力量,打造文物保护工作“青岛样板”,复兴百年老城。
直面难点痛点,让老城“活起来”
围绕示范区创建的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在深入挖掘文物资源价值、开展整体保护更新、创新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等方面,展开了创新探索。
如何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城市文脉保护传承?《实施方案》提出深挖文化价值要素,围绕青岛文物主题游径、青岛里院档案等推出专题文史成果;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立青岛市老城保护更新专家库,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为各项决策提供理论参考、政策咨询和智力支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研究出台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相关文件,加强国际交流相关政策扶持。
在优化文物保护管理模式、实施文物保护精品项目等方面,《实施方案》立足工作实际推出务实举措——
实施文物数字化管理。组建青岛市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开发“青岛老城”移动应用程序,将AR、VR技术和文物保护利用相结合,推动文物保护管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同管理。
推广预防性保护制度。在示范区范围内,选取不同类型文物建筑集中区域,开展预防性保护,探索推行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预审批”服务模式,实施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措施,防止文物建筑问题累积。
创新文物产权归集路径。依法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融资贷款、文旅REITs等多种融资方式,推进文物产权归集。依法探索建筑使用功能和产权的精细化分割,开展复杂产权文物建筑保护修缮、日常管理、活化利用路径研究。
实施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及环境整治工程。示范区建设期间力争每年完成5至6处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工程项目,为开放文物建筑注入适合其价值特色和片区特点的利用功能。
围绕“加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赋彩群众美好生活”,《实施方案》提出了建设文旅深度融合新地标、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展示利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力度等具体任务。
“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区范围位于青岛老城南部滨海区域,这是青岛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和特色风貌的集中区。《实施方案》立足于青岛文物资源禀赋,提出切实的发展路径,赋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赋彩人民美好生活。”青岛市博物馆原馆长、研究馆员邱玉胜表示,《实施方案》注重加强文物资源活化利用,将青岛老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旅发展强劲动能,不断盘活文物资源,引领老城业态升级,真正让青岛文化遗产“活起来”。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马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