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前,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

具体公示如下:

根据胶州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艾山风景名胜区位于山东省胶州市,2006年11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审定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本次规划由艾山景区、西石景区和东石景区三大景区组成,总面积14.00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3′04″~119°58′20″,北纬36°05′41″~36°07′45″。

二、性质定位

艾山风景名胜区以火山地质景观和低光污染星空为自然景观特色,以道教文化为内涵,集游赏、科研、休闲为一体的山岳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四、保护培育规划

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保护区,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

一级保护区为一级景源周边范围,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内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作用十分重要的区域。艾山为海拔140米以上的山体部分;东石为海拔60米以上的山体部分;西石为海拔75米以上的山体部分,以上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规划面积为0.3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36%。

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周边与一级保护区山体同脉相连的山地及延展的山麓平地。二级保护区规划面积为4.05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8.93%。

三级保护区分布在一、二级保护区外围,是旅游服务设施和耕地、园地等较为集中区域。三级保护区规划面积为9.6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68.71%。

来源:胶州政务网

编辑: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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