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统一险种、统一保障范围”的方式,扎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实施工作。运用社会资源和经济手段,推动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强化事故预防和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通过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完善安责险事故预防、快捷理赔、费率调节等工作机制,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

通知实施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均应按照《安全生产法》投保安责险。安责险应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承包单位以项目为单位投保。

保障范围为建筑施工安责险的保险责任包含投保单位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全部费用。

为防止市场恶性竞争或垄断经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青岛银保监局建立考核机制,对保险机构安责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促进保险机构保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安责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保险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保险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银保监局将予以公告,2年内不得新承接青岛市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业务。

在保险理赔方面,安责险投保项目发生事故后,保险机构应快速响应,建立健全快速理赔通道,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坚持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及时启动预付赔款机制,及时核定损失,在规定期限内确保赔付资金支付。

按照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青岛银保监局要加强对保险机构安责险工作的动态管理,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安责险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强化服务,积极协助企业和项目积极投保安责险,确保做到应保尽保。保险机构要根据规定、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工作。对不按规定、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理赔过程中不按约定,推诿扯皮、讨价还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保险机构,视情以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形式予以警示,情节严重的将纳入“黑名单”公示,责令退出建筑施工领域安责险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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