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夏时节,又是一年的毕业季。即将走出校园的毕业生有的已经备好返程车票,另有不少人则选择继续在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打拼。对于多数留青高校毕业生来说,5月、6
五六月是租房市场“黄金期” 房东宁付千元违约金赶走老住户迎接新房客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很多房东都想在“黄金期”将房子租出去,哪怕是要赶走目前的租客,宁可支付违约金也在所不惜。牛先生在浮山后樱花小镇附近租了一套四居室的房子,每年的房租是32000元,到下个月末房子就到期了。按照合约,在合同到期一个月之内房东才有权带新房客来看房,但面对5月份这个旺季,房东有点迫不及待了。“大约5月初的时候,房东就带人来看房了,他表示愿意支付我违约金,希望我能配合他带人看房”牛先生说,“房东现在将房子的租金定为每年38000元,最少也不能低于37000元,与去年相比房租每月涨幅达500元,但却也不乏求租者频繁来看房。”
愿意支付违约金以求在毕业季将房租出的房东,并不止牛先生的房东一人。孙先生3年前在麦岛家园租住了一套约120平米的3居室,每年房租34000元,去年涨到37000元,今年7月房子又要到期了,房东提前2个半月就开始带人看房,并主动给了孙先生1000元的违约金。最近这几天,这套房子以每年42000元的价格租给了青岛大学4个大学生,虽然这个价格比之前高出不少,但这4个毕业生均表示可以接受。
专家建议:找房切勿贪图便宜 签订合同需留心“附加项”
专家建议租房需当心“附加陷阱”
尽管毕业生找房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但专家却一再提醒大家:不能心急,更不要贪图小便宜!
不少大学生为了节省中介费,自己在网上搜房源,链家地产市场部经理殷天逸对此表示,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多留个心眼。“签合同前一定要确认房产的产权是不是房东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一件都不能少。此外,对于租赁合同上的附加条件,需要细读,特别是对于房屋押金扣除附加项,如存有异议需在签订前与房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刚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如果没有什么租房经验,最好还是通过中介。”
针对当下二房东泛滥的情况,殷天逸表示,即使与二房东签合同也不是上乘选择,“最好还是与房子的主人签,实在不行的话,就要确认二房东的相关信息,包括他的租赁合同、是否经过房东同意再次出租等。”除此之外,殷天逸认为毕业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租房子,“房租把控在每个月薪资的1/3以内最合适,在此基础上考虑水电、交通、购物等方面,提高房子的性价比。”
不少学生贪图便宜选择了“群租房”,对此,科威不动产青岛区总经理孙杰持反对态度:“尽管群租房价格便宜,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本该住两三个人的空间,硬生生塞进去十几个人,在用火、用电上尤其不安全。”此外,孙杰认为年轻人租房不必局限于单位周围的空间,“如果单位周围的房价贵,可以住得远一点的地方,只要交通便利即可,价格便宜、房子质量又高,未尝不是个好的选择。”(记者 于灏源 实习记者 刘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