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租购并举提信心,保障安居惠民生”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青岛新闻网房产12月11日讯 住房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多轮次优化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租购并举支持住房消费,优化提升便民服务质效,努力在保障安居上打头阵、在服务发展上当先锋,让公积金制度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缴存职工。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3447亿元,发放贷款1508.9亿元,为职工提取2384.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4.3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7亿元。
今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租购并举提信心,保障安居惠民生”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本次网谈重点回答了广大市民关注的异地公积金提取等热点问题。
公积金贷款额度、认定等相关问题
网友: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贷款人房产套数?
曹彦平: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房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仅有1套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二套房认定。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网友:缴纳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多少额度?
曹彦平: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两部分组成,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之和,其中,单位缴存比例及职工缴存比例在5%-12%区间,由单位自行选择确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2310.25元,下限七区为2200元,三市为2010元。
网友:现在的公积金贷款马上就要结清了,准备结清之后再买一套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曹彦平: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申贷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房屋内的房屋套数不超过2套,符合申贷条件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此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超过2次及以上的,不能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网友:请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直接冲抵首付?这样对购房者来说,一方面可以减轻首付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减少贷款总额。
曹彦平:我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其中,所购住房属于家庭首套或第二套的,提取范围扩大至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网友:二次购房是否可以用组合贷款?
曹彦平: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若您符合相关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还需满足商业银行有关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在我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购买我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贷款额度在满足我市规定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前提下,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网友:换了新工作,公积金缴纳后能申请贷款吗?
曹彦平: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条件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申贷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您是否更换工作单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并符合相关申贷条件,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网友:全款购买商品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曹彦平:住房公积金作为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在其存储期间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方面的支出,装修、中修、小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全款购房商品后,您可申请以购房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网友:公积金余额可否用来还商业贷款?
曹彦平:偿还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提取次数不受限制。
若您办理的商贷合同属于商贷自助提取签约范围,可以办理商贷自助提取签约,签约成功后可通过网上营业厅按月自助提取。对于“无感签约”范围的商贷合同,符合校验条件后无需提交材料,借款人可一键办理签约和提取业务。
本市商贷自助提取金融机构已达28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青岛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广发银行、东营银行、海尔财务公司、渤海银行、潍坊银行。
异地商业贷款自助提取金融机构已达23家:招商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省内)、浙商银行、齐鲁银行、日照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汇丰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营银行、农业银行、海尔财务公司、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潍坊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
“无感签约”合作银行已达10家:浦发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
网友:婚前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结婚后,配偶可以加入还贷吗?
曹彦平:婚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婚后配偶可共同还贷。您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前往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婚姻关系维护业务,同时可以签署冲还贷协议,配偶即可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
网友:企业新交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曹彦平: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线上办理或任一管理处柜台现场办理。线上办理的,无需提供材料;柜台办理的,需单位经办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本市企业无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近年来,我市推出了企业开办“一件事”服务,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可通过企业开办一体化平台,同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网友: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是什么意思?
曹彦平: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政策。“认房”是指,申贷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内的住房套数。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无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首套房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仅有1套住房的,新购住房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二套房认定。在所购住房区(市)范围内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受理。
“认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网友:请问农村旧村改造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曹彦平:目前农村旧村改造还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农村旧村改造住房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相关问题
网友: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曹彦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通过“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等线上渠道自助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我们提供7*24小时线上服务。您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公积金管理处现场申请办理。
网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每月要缴存多少?
曹彦平:2024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7754元、下限调整为202元。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并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商转公”相关问题
网友:购房用的是商业贷款,目前已经还了6年了,请问可以商转公吗?具体需要什么条件,哪一类情况可以办理商转公。
曹彦平: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80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有18家银行同意开展“商转公”,其中9家银行还可以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现已办妥不动产权证;
(3)借款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标准;
(5)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须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6)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为2017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发放,且合同约定利率为上浮利率;
(7)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商业贷款在近12个月(含)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已达到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前结清的最低时限要求;
(8)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如您符合上述条件,在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银行意见书》后,可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现场提交贷款申请,也可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线上提交贷款申请。
网友:家庭目前拥有两套住房,均是商业贷款。请问可以把其中一套转成公积金贷款吗?请问具体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曹彦平:根据《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须为当前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唯一自住住房,且为新建商品房,现已办妥不动产权证。”目前您家庭拥有两套住房,暂不符合我市“商转公”贷款条件。
网友:有没有“商转公贷款平移”业务?
曹彦平:目前我市已开展“商转公”和“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商转公”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全部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组合”贷款是指,职工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
目前,我市已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有18家,分别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建设银行、青岛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其中9家银行开展了“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分别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
公积金异地缴存相关问题
网友:公积金贷款政策中“目前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指的是缴纳公积金年数吗?异地缴纳公积金的年数,算不算在其中?
曹彦平:您所描述的“目前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政策,非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您符合异地转移接续条件,可将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异地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与我市缴存月份合并计算。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有四种方式,取四种计算方式的最低值。一是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二是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目前购买我市普通商品住房余额倍数为15倍,购买保障性住房余额倍数为20倍。三是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四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按照上述政策执行。
网友:我是在异地退休职工,目前在青岛生活。我可以不回去在青岛办理退休提取么?
曹彦平:您在青岛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提取。您需携带退休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一类银行卡原件,就近到青岛公积金营业大厅的“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异地退休提取业务。
信息来源: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