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4日,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发布,据抽样调查,2018年前三季度青岛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92元,同比增长8.6%。

半岛记者 娄花 报道

本报10月24日讯 24日,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发布,据抽样调查,2018年前三季度青岛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92元,同比增长8.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38114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17954元,同比增长7.7%。

青岛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480元,同比增长7.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7%,拉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3057元,增长6.8%;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11082元,增长7.5%。

青岛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494元,同比增长8.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2%,是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中,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6475元,增长8.4%;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6538元,增长7.3%。

青岛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614元,同比增长12.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2%。其中,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3650元,增长11.1%;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181元,增长12.2%。

青岛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504元,同比增长12.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9%。其中,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4932元,增长10.3%;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153元,增长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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