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电梯24小时值班制度成一纸空文……针对各种乱象,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那些服务差、投诉多、影响恶劣的物业公司失去立足之地。

6月21日,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重磅推出“问诊岛城物业纠纷”报道后,立即引发广泛关注,不少市民在朋友圈转发、评论的同时,纷纷吐槽自己经历过的各种物业纠纷。在当天的“问法热线”活动中,许多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针对相关物业问题也进行了详细咨询。

那么,除了“等级之惑”,岛城物业还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在探访部分小区的同时,对市民投诉以及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结果等进行了梳理。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电梯24小时值班制度成一纸空文……针对各种乱象,专家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让那些服务差、投诉多、影响恶劣的物业公司失去立足之地。

□乱象一:物业欲涨停车费 街道办急忙叫停

部分物业收费太任性一直广受诟病。今年4月,一市民在青岛政务网信箱留言反映,市北区南昌路21号嘉定山花园物业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擅自把小区内公共道路上划定的停车位变为公共停车场公开对外经营。

针对市民投诉,市北区政府答复,经落实,嘉定山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为海林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为封闭小区,物业在3月23日张贴公告,计划从4月1日起收取停车费每月每车120元。“该涨价行为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已叫停该行为。”

6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嘉定山花园小区进行实地探访发现,由于正值上班时间,小区内很多车位处于空置状态。几位业主向记者表示,小区共有500多户,现有停车位相对来说还是太少了。“此前,我们这个小区调整车位费并不是公开对外经营,物业公司只是想把公共道路上划定的停车位改为固定车位,针对固定车主每月每辆车收费120元。”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收费仅为每月每车30元,只是车位不固定。”

另外,城阳一小区叠拼住宅住户曾反映,小区物业费一直按照独栋别墅来收,反映多次无果。对此,市发改委答复,目前,本市对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通住宅界定标准问题的复函》(鲁发改价格函〔2019〕162号)执行。叠拼住宅,属于《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的普通住宅,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乱象二:擅自出租管理用房 物业公司被罚十万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然而,个别物业在进驻小区之后,利用日常管理上的便利,擅自将原本属于业主的共用设施往外转租牟利,不仅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和投诉,也受到了执法部门的严肃查处。

去年7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青岛城市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崂山区劲松七路228号竹韵山色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将位于小区20号楼西侧一楼的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今年3月,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处罚,青岛恒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龙居文苑小区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以委托他人的形式将位于该小区1号楼和2号楼之间94.71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对外出租从事超市及汽车美容等商业经营活动,被罚款50000元。

今年5月,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开出重磅罚单,青岛青实聚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将东珠首府小区3号楼一层西侧233.46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对外出租,被罚款10万元。6月23日,隐珠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执法部门根据业主的举报进行了查处,目前物业公司已缴纳罚款。

□乱象三:转供电多收23万 世邦魏理仕吃罚单

“同样都是崂山区,都是转供电,为啥我们这个小区电费就比别人贵?”日前,网友反映,今年年初崂山区九水东路605号龙泽书苑丽嘉物业将门头网点电费从0.75元上调到0.99元,“因为调得过高,我们拒交,结果物业就给我们停电。”

6月22日,崂山区沙子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属实,一共涉及10余位业户。因物业公司新任经理之前没从事过物业工作,对相关政策不太了解,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物业公司主动进行了整改,“从下个月开始,今年1至5月份多收的钱将返还给业户,从电费中予以扣除。”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岛城执法部门频频开出重磅罚单,多家物业上“榜”。

例如,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对香港中路2号海航万邦大厦项目提供物业服务和转供电服务时,共向转供电用户多收电费234494.32元,被罚款187595.46元。市北区清江路152号明泽智域小区物业青岛润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商铺网点按1.30元/千瓦时收取二次转供电费用,涉嫌超出政府转供电指导价收取电费,被罚款5000元。青岛佰宜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时未执行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被罚款53786.25元。

□乱象四:按下电梯报警键 值班室里无人听

如今,电梯成为许多小区的基本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也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出行安全。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在电梯轿厢内设置紧急呼救报警装置或者应急救援电话保证其正常使用,并24小时专人值守。然而,一些物业公司对这些法规置若罔闻,最终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今年初,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先后作出处罚决定,青岛城市物业管理公司、青岛青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使用特种设备电梯中未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

还有比这更令人揪心的问题。2021年10月,在即墨福泰大厦,执法人员对大厅东梯检查时发现,因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损坏,不能有效使用,无法与值班人员联系,当即责令改正。当年11月,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依旧损坏,依法对青岛嘉诺物业管理公司罚款2000元。在即墨正森德郡小区,同样因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损坏且未及时改正,青岛瑞纳物业管理公司被罚款2000元。

2021年10月12日,执法人员对青岛永乐长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对小区1号楼4单元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现场操作通话键,值班室无人接听。两天后,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值班室依然无人接听,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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