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7月6日正式发布人才政策双30条——构建了涵盖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体系,着力为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提供优质安居服务。

7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7月6日正式发布人才政策双30条——构建了涵盖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体系,着力为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提供优质安居服务。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A类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C、D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购房金额的50%,分别为最高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的购房补贴;E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生活和租房补贴,A、B、C、D类人才每月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最长5年。

E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3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700元、500元租赁住房补贴,最长3年。“十四五”期间,筹集不低于20.5万套 (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低于市场价租赁。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条)》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人才分类目录。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优秀专业人才(E)五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待遇保障和各类服务,推动人才服务更加精准、优质、高效。

第二部分是人才待遇保障。聚焦人才所急所需,主要包括服务“金卡”、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出入境服务、编制保障等8条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才在济南安心工作、顺心生活。

第三部分是人才重点工程。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四大类,每一类下面又作了细分,共计19条,对不同类别的人才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做到定位清晰、层次分明、覆盖不同领域和各发展阶段。

第四部分是人才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人才数据库、提高便捷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估调整机制等措施,切实提升人才获得感、幸福感。

《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条)》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主要包括支持院士专家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人才工作联络站、海外创新驿站、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海外科技企业研发机构、人力资源人力资本产业平台建设等8条政策措施,通过多种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平台载体对人才、项目、技术的吸引集聚作用。

第二部分是推动校(院)地合作融合发展。主要包括支持驻济高校“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建设、支持驻济高校面向产业需求举办特色学院、支持高校院所组建各类产业创新载体、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支持高校院所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支持驻济高校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支持校(院)地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等16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是优化人才发展生态。主要包括支持用人单位更好发挥引才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引才留才、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发放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打造高品质“类海外”人才环境等6项政策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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