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沧区石沟社区回迁安置项目定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6日办理住宅回迁抓阄定位及结算交房等各项手续
各位回迁居民:
李沧区石沟社区回迁安置项目定于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6日办理住宅回迁抓阄定位及结算交房等各项手续,现公告如下:
一、抓阄定位、结算交房时间
(一)抓阄定位时间:
抓阄定位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8:30正式开始
请被拆迁人按照各自抓阄定位时间段提前半小时到场准备。
(二)结算交房时间:
2月6日起办理结算交房手续
办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二、审核回迁材料、抓阄定位及结算交房地点
石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携带材料
(一)抓阄定位须携带的材料
1、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石沟社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
3、被拆迁人不能到现场实施抓阄定位的,可以委托受委托人代为抓阄定位,受委托人须携带经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在石沟社区办理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拆迁人去世的,继承人还需携带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没有办理继承公证书或相关法律文书的,全部继承人应就抓阄定位、交房结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参加抓阄定位等事宜。受托人还需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结算及交收房手续需携带的材料
1、抓阄定位的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石沟社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
3、《抓阄定位公证书》原件。
4、抓阄定位的房屋所有权人不能亲自到现场结算的,可以委托受委托人代为交收房屋,受委托人须携带经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在石沟社区办理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上述1-3项材料。
5、被拆迁人去世的,继承人须携带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上述1-3项材料;继承人没有办理继承公证书或相关法律文书的,全部继承人应就交房结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参加交收房屋等事宜并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上述1-3项材料。
办理结算、交房等相关程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办事处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