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想买房子的“刚需”、“改善型需求”们,今天沸腾了!

4月1日,从南京传来重磅消息——对“首套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突然劲升了66.7%!

这个新政的最大看点是: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此外,租房阶层也将获得政策红利:

南京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租金”的额度,由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调整为:未婚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

对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而言,租房提取限额可达2400元/月、夫妻双方均是高层次人才可达4800元/月。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此次公积金新政还给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发了政策红包。

具体做法是:如果一个家庭的首套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而且人均面积低于40平方米,则可以在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而此前,人均面积是不超过32平方米!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定义是: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家庭实际人口数(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成年子女不算,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购房资格了;父母也不算,你把他们户口随迁到南京,他们也有购房资格!

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看待南京的“公积金新政”,这对于楼市意味着什么?

说到底,南京的新政主要还是通过公积金支持租房、刚需、改善需求,它符合国家对房地产的整体要求。

2017年12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上,住建部部长提出了2018房地产市场的分类调控思路:“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

2018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则提出:“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由此可见,租房、刚需是国家政策首先要保障的核心人群,改善型需求也是被支持的。

但遗憾的是,在过去一年多的调控中,很多城市为了管住房价出台的政策过于“整齐划一”。比如上浮首套房贷款利率,提高首付等等,刚需被错杀,买房成本、门槛大增。

在这种背景下,南京率先通过“公积金新政”旗帜鲜明地支持租房阶层、刚需购房者阶层,同时兼顾部分合理的“改善型需求”,应该说做了一个大好事,值得称道,其他城市应该学习。

而且本人建议,在新房发售供不应求的时候,政府应该果断介入,让各地的保障房管理部门代理审核购买权(并公示,接受监督),保证首套刚需购房者优先买到房子。

住房首先是生活必须品,在供不应求的时候就是应该保障基本需求;在过剩的时候,则由市场调节。

大幅提高公积金购房的贷款额度后,刚需购房者将可以省下相当一笔钱。我们不妨计算一下:

假如一个南京刚需家庭正好要买房,则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可以从6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这样,商业贷款就少了40万。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是3.25%,而南京商业贷款首套房上浮了20%(包括一些国家级大行),利率为5.88%。假如都是20年贷款期,则这个家庭每月可以节省利息569元,总计节省利息13.7万元。

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不算什么。但对于普通居民家庭来说,节省的费用可以买辆小轿车了!

如果有30万个家庭可以享受这个新政,则相当于给楼市释放了超过400亿元的红利。这仅仅是买房的公积金红利,租房方面还有“公积金红利”。

此外,当支持刚需、租房群体成为政策导向,接下来在个人收入所得税改革中,刚需购房、租房的支出,也将会被考虑抵税!最终,会产生巨大的资金、政策杠杆作用。

对于南京楼市来说,这当然是利好。

南京这类强二线城市,正在降低落户门槛,全力争夺人才、人口,有的城市(比如天津)已经开始有计划地争夺“父母”(随迁)。最终,城市规模将不断做大!

总之,今天值得南京的刚需、租房群体们欢呼,因为他们正当的权益得到了政府重视。而南京的新做法,必将影响一批城市。

毫无疑问,2018年是鼓励租赁、保护刚需的一年。

>>>4.7新闻网免费看房车四线齐发:海阳一线海景现房总价34万起,城阳洋房均价16500元/㎡,西海岸热盘均价12000,另有潍坊市返乡置业看房专线均价4000,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岛看房车”,每周看房优惠信息早知道。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